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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埃落定1000字读后感,读尘埃落定有感2000字

时间:2023-03-24 21:40:07 作者:周老师 字数:70569字

一、尘埃落定读后感

当我读了矛盾文学奖获奖书系之一的《尘埃落定》时,便被作者阿来笔下神秘的世界吸引住了,也有很深的感触。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 瓜儿子。
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却有着超时 代的预感和举止,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小说故事精彩曲折 动人,以饱含激情的笔墨,超然物外的审神目光,展现了浓郁的民 族风情和土司制度的浪漫神秘。老麦其土司有两个儿子,大少爷聪明勇敢,被视为当然的土司 继承人;二少爷天生愚钝,很早就被排除在权力继承之外,成天混 迹于丫环仆役的队伍之中,耳闻目睹着奴隶们的悲欢离合。麦其土司在国民政府黄特派员的指点下在其领地上遍种罂粟, 贩卖鸦片。很快暴富,并迅速组建了一支实力强大的武装力量,成 为土司中的霸主。 眼见麦其家因鸦片致富,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各施手段盗得 了罂粟种子广泛播种,麦其家的傻少爷却鬼使神差地突然建议改种 麦子,于是在高原地区漫山遍野罂粟花的海洋里倔强地生长着麦其 家的青青麦苗。是年风调雨顺,小麦丰收,而其他土司的土地上鸦片 供过于求,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阴影下。大批饥民投奔到麦 其麾下,使得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就在各路土 司日坐愁城,身临绝境之时,却传来二少爷开仓卖粮,公平交易的 喜讯。这足以看出这个所谓的傻瓜少爷超前的目光和超人的智慧。 很快,在二少爷的官寨旁边出现了一片帐篷,酒肆、客栈、商店、铺门,应有尽有。在黄师爷的建议下,二少爷逐步建立了税收 体制,开办了钱庄。这样,在古老封闭的阿坝地区第一次出现一个 具有现代意义的商业集镇雏型。这位二少爷虽然被人们认定为傻子 ,但他为阿坝地区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我认为他应该是一位 英雄。
可是这又引起了他那哥哥仇恨的目光,就这样,一场家庭内部 关于继承权的血雨惺风又悄然拉开了帷幕。后来,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弥了 ,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说来也有趣,傻少爷背负了痴呆的名声,却担当着智慧的化身。或许这个世界本身就对智者和愚者有了错误的区分? "得民心者得天下","识时务者为俊杰",常人眼中的傻子却是真正的英雄。任何阻挡历史车轮前进的人,终将被碾得粉碎。对于这个所谓的傻子,人们褒贬不一,有人认为他的形象过于夸张,有些脱离现实的轨道;而有人则认为正是有了他的天马行空,才使这部小说有了开合自如的气度。在我看来,有一点是不可否认的:正是有了这个名不副实的傻子存在,才让小说里种种怪诞和荒谬成为了故事里激动人心的转折,才让这曲繁华落尽的末代哀歌有了绚丽的光彩。也正是这位傻少爷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 ,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在崩溃前的最后情景,见证了两个时代交 替的喧嚣和动荡。我忽然觉得,阿来的《尘埃落定》,是一支用心 歌唱的曲子。
于是,我闭上眼睛,仿佛真的听到史诗般的旋律,抑 扬顿挫地飘荡开来。

二、尘埃落定读后感:尘埃落定

高中尘埃落定读后感1000字:尘埃落定
当一把刺眼的刀戳入麦其土司的“傻子”儿子的肚皮后,一切都尘埃落定了。
这是一个故事,一个似乎让人“看不懂”的精彩故事。屹立在黄土地上的土司家族,经历了一代又一代的繁衍和封闭生活,流传下来的是简单的、原始的、野味的生活模式。百姓、奴隶、土司串联成了西藏的悠远的历史。
西藏的一个个部落之间有着远古的亲缘关系,也有权利的斗争,这在他们看来一切都是那样的理所当然,天地之间的美妙让这块土司骈阗的地方充满了神秘色彩……。我闻到的不仅仅是那纯美酥茶的奶香,和那神秘土地散发出来的特有芬芳,更有那民族兴亡所伴随的气息和感慨。
自从这个地球上有了人类开始,发达地区的强者总是对未知事物充满了好奇,于是在这块最简单、最原始、充满野味的地方,赫然出现了传教士以及那具有白色梦幻般的醉人的罂粟花,“世界上最稳固的东西”——大地都开始颤抖摇晃了。但是,这除了麦其家的傻瓜儿子感觉到了之外,所有麦其家的人都似乎沉浸在欢畅之中,因为这为麦其家带来不小的利润。于是其他土司也开始种罂粟花了。艳丽的罂粟花所散发的罪恶气味玷污了这块纯净的土地。与此同时,麦其家却又幸运地去种粮食了。人们由开始的为鸦片疯狂到现在为麦子而恐慌,人们因种鸦片而减小利益而成了涸辙之鲋。
善良的人们学会了仇恨、欺骗和让人们发怵的战争,部落之间的勾心斗角,白色汉人和红色汉人的斗争,汉人和藏人的战争,这让土司们噬脐莫及。惊涛骇浪的争斗使稻香满满的土地变得荒芜可怕。不争的事实使不虞匮乏的人们一个个都倒下了,再也爬不起来了。
作者没有空泛呆板地进行说教,“鸦片会摧残人们的心灵”,他用简单的事实向人们展示了鸦片的危害——人们因为鸦片而挨饿,因为鸦片而相互残杀,决非箴言。小说在告诉我们:“这关系到一个民族的兴衰”。让我感觉到那么深刻的教训。
现代化的东西必将淘汰过时的东西,这是事物发展的必然规律。当一切都尘埃落定的时候,那一声沉重的呻吟告诉我们的不仅如此,无论何时,和平永远是人类社会的主题。所以,在今天,在美国对伊动武的上空徘徊着和平的呐喊。
时光荏苒,历史的车轮不停,我们要汲取历史的精华,不要让悲剧重演。让美好的经历在未来再现,这才是我们读一本好书的最好价值。
这是一篇高中尘埃落定读后感1000字。文章作者在这篇文章中也解读了这部小说。

三、尘埃落定读后感

前几日,读罢《尘埃落定》,感触良多。那是一个混乱的年代,整本书里,没有一个真正快乐的人。主人公甚至没有名字,唯一的代号——也是他最好的护身符——就是“傻子”,一个有异于常人的人,生活在上世纪30、40年代的中国、某个闭塞却又面临着开放的藏族村寨。土司处心积虑扩张势力和地盘,还要防备后院起火;哥哥作为土司继承人,拼命向父亲和周围的人证明自我的实力,然后在不期然间,承受傻子比他有作为的事实;母亲有了情敌却毫无办法,整天躲在房里念经。还有那个本来就应快乐的傻子,小小年纪,就已经明白用手里的权力对待周围的人,讨好或者伤害,全凭自我的好恶。
土司制度的喧嚣直上的时候,他就看到了尘埃落定后的样貌:所有的土司都消失了,包括他们自我。在此之前,他享受着属于土司的最后荣光,虽然他没有当过一天正式的土司,却在看似不经意间,日渐取得了土司的实权。
始终没看懂傻子到底想要什么。也许做土司的感觉会很好,所以,他才任由仇家溜进哥哥的房间,借刀杀人,解决他成为土司的障碍;费劲心思娶到了见过的所有女人当中,最漂亮的那个做老婆,却不明白如何维系用利益换来的婚姻关系;明明自我也想做土司,却不断打击母亲期望他做土司的信心。总之,他似乎在固执的反对着所有人,彼此伤害。
作者阿来的批判不是声嘶力竭,也不是单刀直入,而是以一种黑色幽默的笔调,在不紧不慢的絮语中展现了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形象,透过这些各具个性的人物,尽情的演绎着生死与离别的哀愁,权力与金钱的角逐,鲜血与泪水的挥洒,他们如同尘世间一颗颗微不足道的尘埃,在土司这片天空下以前快乐过、痛苦过、爱过、恨过、拥有过、失去过,而当另一个时代来临之际,这些尘埃便逐渐消散了、陨落了,最终归于沉静。
“我”就是这些尘埃中的一分子,也以前辉煌过、爱过、恨过,并且充当了土司制度盛衰的见证者,这使我们似乎看到了《红楼梦》中贾宝玉的身影。“假做真时真亦假,真做假时假亦真。”“我”在如梦的真实中走完了自我的一生,连姓名也未曾留下,这一切看起来是多么虚幻,然而这确实是生活,它是一个社会和时代的真实的缩影,是真实生活的写照。阿来就是在这么一种如梦如幻的氛围中,用他那沉稳粗犷而略带伤感的笔调,完成了对一个特定背景下的制度的描绘和批判的,在娓娓的叙述中,他把我们带入了那五光十色、光怪陆离的境界,我们在如痴如醉之际,却突然有了一种清醒的顿悟——是啊,曾几何时,我们又何尝不是在虚幻中体验着真实,在真实中追逐着虚幻呢?

四、《尘埃落定》读后感:浮华烟云

浮华烟云不过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贫民,不论你是傻子还是天才,不论你是绝世美女还是平凡女子,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不过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的尘埃而已。当一切成为一种趋势,一种潮流时,尽管你是颗很有主见的尘埃,难免也会随风漂流,最后找一个没有谁会来祭奠的角落安心的沉睡。哪一颗尘埃会遇见哪一颗尘埃是不可想象的,历史就是由这样一段一段漫不经心而又意外的排列组合构成。“我”是一个傻子,是麦其土司喝醉酒后与汉人太太生的傻少爷。“我”傻,却又不是痴呆型的全傻,而是似傻非傻。“我”会对下人们的意见和建议加与考虑,这使“我”在下人们的眼里具有亲和力,从而无意中提升了“我”的威望。“我”在麦其土司的边境建立了贸易市场,这给麦其土司带来了巨大的利润,使麦其土司变得更为强盛。由此可见,“我”不是真的傻子。“我”的父亲听从了黄特派员的建议,在领地上种满了罂粟花,从而富裕起来,成为了土司中的霸主。其余的土司眼见“我”家因鸦片富裕起来,用尽心计,各施手段盗取罂粟种子广泛播种,而“我”却鬼使神差地建议改种麦子。是年内地大旱,粮食颗粒无收,而鸦片供过于求,价格大跌,无人问津,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阴影下。大批饥民投奔到麦琪麾下,使得麦琪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我”却没有趁火打劫,而是开仓卖粮,公平交易。很快在“我”的官寨旁边出现了几顶帐篷,进而是一片帐篷,酒肆客栈、商店铺门、歌榭勾栏、甚至妓馆春楼,应有尽有。在黄师爷(当年的黄特派员)的建议下,“我”逐步建立了税收体制,开办了钱庄,在古老封闭的阿坝地区第一次出现了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商业集镇雏型。“我”回到麦其土司官寨,受到英雄般的欢呼,但在欢迎的盛会上,却有“我”哥哥那令人不寒而栗的阴毒的眼光。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腥风血雨又悄然拉开了帷幕。终于,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一个家族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一个傻子的眼里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接受。就像书中结尾所说的:“我看见麦其土司的精灵已经变成一股旋风飞到天上,剩下的尘埃落下来,融入大地。我的时候就要到了。我当了一辈子傻子,现在,我知道自己不是傻子,也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了一遭。”这可能就是这本书的主旨吧!尘埃落定,是结束亦是开始。

五、《尘埃落定》读后感:傻子自有傻子福

我是理科生,找了一本文科的书来看,就冲着这本书是得了茅盾文学奖才看的。
起初看的时候觉得很纳闷,前面的内容竟然还有低俗的写照,不禁感叹“文学的书怎么就这么难看下去,看不懂啊”,随着不断地深入,自己才真正融进了作者所描绘的世界,沉浸在此当中。再想想前面的内容,那也只不过是土司生活的真实写照,毫不做作。
读到末,才知道尘埃落定的意味深长,一切繁华纷争都已散去,平静下来,就像车水马龙一样的人群经过扬起的尘土,最终落回地面,回归一片清新,一片属于另外一片世界的天空。
文章结束,对于傻子死去,不禁感到伤感。一天就读了200页,放不下来,读到晚上十二点才读完,却发现自己睡不着,在想着书中傻子的所有事迹。
正因为是傻子,他说的傻话没人会去计较,但是他说出一般人想不到的话时,那才是一鸣惊人,让人刮目相看,发现这“傻子”并不傻,导致他父亲最后也想真正搞清楚他是否真的是傻的;正因为他啥,很多能伤到正常人的心的事,对他来说却没什么大不了;作者描绘的傻子,虽然并不是聪明人,但却得到了命运的眷顾。聪明的哥哥只会通过战争去征服别人,他用了另外一种和平的方式去壮大自己,使自己的人民得以温饱幸福。再想想其中的奥妙,是不是他真的拥有大智慧,再看他身边的人,尔依,索朗泽朗,书记官,黄师爷,管家,我记得连他自己都自问为什么黄师爷不去投靠别人而来投靠自己?我也不禁问,为什么呢?是不是正因为他傻,投靠他的人才有发挥所长的机会,他的父亲,重新感觉到年轻时,傻子提议让管家回来,他说:“他回来我就没事干了”。我突然想起“蜀国无大将”这话,诸葛亮成就了蜀国,却不能保住蜀国,这其中的含义还要再思考,思考,再思考;傻子预言提前兑现了,不等十年,土司都从中国的土地上消失了,他也没成为最后的一位土司,他说“如果我成为了最后的土司,我要让所有的人都还自有人身份”。觉得这傻子还真是可爱;傻子对爱情的认识,从卓玛开始,到被塔娜的美貌所吸引,他知道不能让一个人老让自己心痛,宁愿不要,也不能这样,因为自己将是一个王者,虽然不是,但起码也是一个王者的后代,对塔娜说“你如果不爱我,就去跟别的男人”,傻子虽傻,但知道自己真正要的是什么。
我不信教,从文中也看出,教派的人也只不过是想保住自己的地位,图自己的生存,从而背信弃义。
“为什么宗教没教会我们爱,却教会了我们恨”
“历史就是从昨天知道今天和明天的学问”

《尘埃落定》读后感:傻子自有傻子福

六、尘埃落定 一切成空


读这本书,仅仅是一时的冲动,只是背后还有着永恒的感动。在高考前的第N天,心突然迷惘起来,失去了自己的方向。我寻找着自己,摸索着道路,想找一个出口让自己冲出这‘围城‘不知怎的就突然想看这本书。于是,便开始向身边的朋友去借,借了一两天,结果却令我失望。在我将要放弃看着本书的时候,辉哥把这本书给我借来了。据说是在一个很远的图书社借的,他打听了几天才借到这本书,只想在这里对他说,辉哥,谢谢你。

在刚翻前几页时看到对这本书的介绍:阿来,藏族人……《尘埃落定》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心中不由一怔,不,应该是两次,一直都很喜欢藏族人,觉得他们都是那样的纯洁,他们住在西藏,守侯着美丽的布达拉,守侯着洁白之神,也希望有一天能够到西藏去感受那里的美,在那悠远的天空下,为自己的灵魂找一片净土,找一个守护灵魂的天堂,再一看是获茅盾文学奖,就更欣喜……

《尘埃落定》写的是我由一个傻子变成一个聪明人的故事。本故事大约发生在19世纪三四十年代,写西藏土司制度瓦解之前他们做的事情。感觉我的转变过程就象是一个人从童年走到成年,一个慢慢长大的过程。小孩子说的带稚气的话语在大人们眼中只是一个傻子说出来的,一些真实都被当作愚蠢,一些谎言都被当作经典,当成聪明人说的话。我在成长过程中,渐渐明了事理,只是仍然说出自己真实的想法,仍然别人当成傻话。
是的,在我还只是一个傻子时,哥哥是那样的疼爱我,并且不会担心我会和他抢土司的位置,只是随着我慢慢的聪明起来,他便开始成为我的敌人,时刻提防着我。或许,那一些成熟的人总喜欢关心那些思想还幼稚的朋友,关心着他们,照顾着他们,只是当这些孩子长大了,他们也不在会有兄长似的照顾。
没有变的是自己的真实,坦诚,变化的是别人对我的看法,也曾尝试过沉默,只是自己想对这个世界的抗争,想用沉默抗争所有的假恶丑,我宁愿不说话也不愿说违心的话,或许一些孤独的人总喜欢沉默。一直苦于找不到能够理解自己的人,其实是自己缺少沟通,只是虽然沟通能解决问题,但孤独的人不愿说出违心的话来。
想想自己仿佛就是书中的“我”“人越成长,彼此想了解似乎越难”只是大家都彼此的把心藏的更深了,都不愿再让它受伤了,到最后我们都会走向一座归宿。
当所有的一切有了结果,当所有的一切象尘埃一样飞了起来,又象尘埃一样落了下来。尘埃落定,一切成空,六下的只有刺眼的阳光在空气中那样的强烈,仿佛刚做了一个梦醒来。尘埃落定,一切成空。

七、人生如花淡定好


在历史的长河中,无论你是赫赫有名的社会先贤,还是默默无闻的普通百姓,任何人的生命轨迹亦如花开花谢。若是花开,散落一地幽香是必然。若是花谢,散碎一地忧伤也是必然。我在读大学的时候,就听老师说过这样一句话:“繁华种种,终必成空”。虽然话意带着悲凉,但这自然法则是永恒的真实。我从稍微记事起,就喜欢花,也希望自己的一生象花一样美丽可爱。后来读了曹雪芹的《红楼梦》,受书中人物林黛玉的影响,此后,我对花草倍加怜惜。在我家有限的条件下,不管是木本的还是草本的,也不管是南方的还是北方的花草,我都种养了不少,一年四季都有花开花谢。我继承了母亲多愁善感的天性,常常伫足在花前痴痴发呆。我虽然没有象林妹妹那样肩扛花锄葬落花,但对花的情感是真诚的,对花的眷念是深厚的。每当花儿开得鲜艳夺目的时候,我也跟着心花怒放起来,每当花儿谢的时候,我的心情也莫名的黯然神伤,也许,我的生命真的如花。在我的骨子里,我始终认为花的绽放凋零与一个人的年华来去应该是一样的。花儿总是轻轻柔柔地舒展,也总是轻轻柔柔地凋谢,像一场凄美的聚散。人的生命无论精彩与否都会随着年华老去。青壮年时像盛开的花儿一样娇艳,在老来时也象花儿一样凋零坠落。花儿谢了,只剩下空空的枝干在风中颤摆。人老了,生命中的阳光就会渐渐暗淡。无论是花儿还是生命,到最后都会零落成泥碾做尘,留给人们的只是或多或少的记忆。或哀伤,或感动,或喜悦,或悲沉都只是后来人茶余饭后的说料。在我耳边,记不清有多少人说过女人如花,这话听起来也多次让我感动。人们都知道花儿绽放时的可爱,可又有多少人会有耐心去等待花开?得到的心太迫切,以至常常忘了等待的过程才是最美。那些摇曳在风中的花儿,依然静静的开放。就算是一场寂寞的演出,却依然执著。人的一生常常是在坎坷和逆境中前行,就算平淡一生,又有何妨!我的生命在叹息、无奈、无助中度过的同时,有时也会抬头看看那透过树叶已支离破碎的天空。但不一定是为了爱情。就象我写以上略带忧伤的文字,唱一首悲伤的歌,不一定是我心情的低落和悲观。也许只是在这种氛围里的一种期待,期待我生命如花开花谢,从容简约,平和淡定。这些年来,我的生命无论是在春光明媚、夏阳灼灼,还是在秋雨淅沥、冬风彻骨的年轮上,我都从容以对生命中所有的一帆风顺或艰辛困苦。成功不必张扬,失败不必沮丧,成功失败都只是一种经历。就算曾经壮志飞扬,最终还是要凋零梦想;就算曾经豪情万丈,最后也只剩空空行囊。花开花谢两无言,云卷云舒万里天。人生太多是梦,是梦想填充了生命的很多遗憾。无论走过怎样的路我都无需抱怨,抱怨有损我的风度,真正输得起的人从来不说后悔二字,人生就是在对对错错、沉沉浮浮中走过的。走过风雨沧桑,看淡人生的沉浮凉薄,看破旅途中的烟雨红尘,万丈青云沉淀下来的也是泥土,千年繁华浮升起来的也是泡沫。花开故然欣慰,花谢依然无憾。存一腔平和心态,一任辉煌与苍凉同在风雨里飘散,且看得失与成败在历史天空里皆成过眼云烟。花开花谢,年华不复。花开阳光明媚,花谢日落西土。生命的质量以善良之心为人,以务实之风做事就足够了。一但花谢人老时,我相信在跌跌撞撞走来的人生路上,总会有或多或少的暗香浮动,总会有或浓或淡的一路芬芳。




八、小时代中的潇洒人生

我们生活在海瀚的宇宙,漫天飘浮的宇宙尘埃和星河光尘。我们都是比这些还要渺小的存在。你不知何时生活就改变了方向,慢慢地沉入黑暗。就像这部书,“折纸”、“青木”、“虚铜”、“刺金”……它变了,把原本的单纯、天真,统统沉入了黑暗,替代它们的则是极深的城府和一把闪着银光的匕首…… 她,性格开朗,天真无邪。疯狂地热爱着羽毛球运动。她,高大强壮,内心却很柔弱!她是谁呢?她就是可爱,善良的唐宛如!我十分喜欢她,是因为她的生活非常的真实。她的感情表露也十分的恳挚。她是我认为最单纯的人。我喜欢她的原因也有很多;她乐于助人,在别人需要帮助时,她会毫不吝啬的伸出双手,帮助她们。她很讲诚信,不说谎、不骗人。更不会掩藏事实弯曲真相。在她身上,更吸引我的,是她与生俱来的直爽性子和那默默传递的正能量。属于唐宛如的一切似乎都在发光,传递着属于她的那种正能量! 如如心里也很柔弱,她会因为一部小说哭的天昏地暗;会因为一集韩剧而伤心至极;也会因为“万众皆迷画中仙,无人怜爱世间魁”。而默默流泪。总之,如如是热爱生命,积极向上的一个角色。 他,被许多人称之为“万人迷”。他,是一位作家拥有姣好的面容和优美的文字。他,是许多人热爱的角色。而我也十分的喜欢他!他是宫洛的弟弟,周崇光! 我喜欢他的理由有这几条:崇光很幽默,很善良。他的父母并不爱他,而是将他当棋子使。但崇光自己没有放弃,他努力的登上这里。坐在了中国作家协会的代表席上。他,这些年,一定吃了许多苦。他这种自立,自强的精神,也值得我们去学习! 这些栩栩如生,鲜活的人物,仿佛就在你眼前。一伸手,就能触碰到。是郭敬明创造他们,创造了顾里,创造了《小时代》……本人也十分喜欢郭敬明的文章。他写的文章就像贝多芬的《月光》,缓缓的走入你的心,慢慢地打开你的心扉……,他的文字中隐约透着坚强,却又带着一抹淡淡的忧伤…… 郭敬明用他手中的笔,塑造了许许多多鲜活的生命,他们会跳,他们会笑,他们会表达自己的情感。真实的出现在我们的生活中。郭敬明把他们一个个塑造的栩栩如生,他们的所见、所闻、所感。也值得让我们同情!小四深厚的作文功底,让小四曾经努力变为了现实。而小四的《小时代》是致给那些职场白领和80、90后的少年。因为他们的爱,他们的恨。极相似。 小四在写大火弥漫时,并没有用普通的手法去写。而是加入了比喻,象征等修辞手法。小四先描写了天空的颜色,然后是人物的动作,语言,其次才是路人的动作;放下白色雏菊;人们都停下了脚步,仰望着像一块墓碑的公寓!…… 《小时代》清晰地展现职场精英的“高处不胜寒”,80、90后少年们,爱和恨的纠缠,以及家族们在不为人知的情况下,布置陷阱…… 愿人们的爱恨,为你加冕!也愿我们的生命也活的那么潇洒,豪壮……

九、我们一起走过


荏苒时光,匆匆;纷纷落叶,染褪;依稀人影,回望;嘻声童年,封存。——题记

当风卷起了洒落一地的落叶,让它们化作一只只蝴蝶在空中飞舞。而叶终究还是经不起风的诱惑,片刻之后绝望地坠。淡岁月冷了万物,冷不了人情。那几张熟悉的面孔不停地在我眼前浮现,四种不同的声音不断地在我耳边回荡。毕竟,我同她们一起走过。

雨,渐渐大了。我们穿梭在灰暗的走廊里,打闹的嘻哈声飘荡在空气里……不知不觉来到四楼的楼梯口,细心的“蛋壳妹”发现了一处玻璃有破损,便唤我们去瞧瞧,那破碎处有着一簇漂亮的碎痕,十分养眼。她试图用手碰了碰那已经破裂的玻璃,“别碰!”另一个女孩害怕得喊了出来,时间仿佛静止了那么几秒。呼——所有人到倒吸一口气,原来只是虚惊一场,玻璃仍顽强的支撑着。不管外面风大雨大,它们还是挺立着。

但哪知好奇心强势的呆毛小妹在不经意之间也悄悄地伸出一只小手去触碰,那玻璃承受不住第二次“调戏”,砰地一声塌了,那碎片犹如从太空而来的陨石直往下掉,好在下面没人。我们惊呆了,立马不约而同地提起书包往楼下跑,玻璃破洞处,雨水瞬间打了进来,发出“咯咯”的声音,仿佛是对我们无情地嘲笑。弯曲的楼道在那一瞬间就有如百米冲刺的赛道,时而传来几声书包碰撞发出的沉闷声。雨还在下,而我们的故事还在继续……

在六年里,不知与她们经历了多少岁月,从当初牙牙学语的小孩儿共同成长为了一个个能自理的大姐姐。或许,朋友就是这样,他们可能只是人生路上的一个匆匆过客,虽然给不了什么,却是最懂你的人。需要陪伴,他们给;需要安慰,他们给;需要鼓励,他们同样也给……只为一起走下去……

匆匆的六年,匆匆的过去,流年似水,花开花落,但是聪明的你告诉我,我们何时才能再抓住它们呢?

朱自清一生作出的伟大成绩,却说自己什么都没留下,而我们呢?又做了什么?

夕阳的余晖把西天染成了一片灿烂的红色。将落叶衬得更加昏黄。一群带着哨音的鸽子翱翔在天空,仿佛美妙的音乐响彻云霄。泰戈尔说,“天空不曾留下翅膀的痕迹,但我已经飞过”。岁月是无痕的流水,却留下那么多值得我们珍藏一生的感人细节。而当我回头的时候,是否还能看见他们呢?也许,多年以后我发现了这些人再也不会与自己相见了,我仍会悲伤、难过,但是,至少不会遗憾,不是么?

当微风托起一丝花香的时候,当太阳的光辉悄然的披在一棵棵大树上的时候,当美丽的花瓣在空中打了几个卷儿,再轻轻落下的时候,我是否已经释然?

点评:语句通顺,句意流畅,言辞优美,叙写形象、生动、鲜明,语言表达能力较强。脉络分明,层次感强,叙气说井然有序,纤毫不乱。情节曲折,叙事过程有一定的起伏感,体现了情节的曲线美,引人入胜。




十、《社会契约论》读后感

孔子有言:“七十则从心所不逾矩”才是阅尽世事达到的境界。在法律的框架内,也是自由随心。事实上,遵守法律才是人所应遵守的大道。
法律如先生手中的戒尺,拍掉心中猖狂的侥幸之念;再法律如园丁手中的剪刀,维持着人们走上正道。生活中的有形法律、无形法律支撑着社会的运行。是法律,让人类并行不侼、井然有序、安然的生活着。
法律不可或缺。卢梭在《社会契约论》强调了这种法律意识:人民依照契约将权力赋予政府,一旦政府违背了契约,人民便有权利更换乃至暴力推翻。
在《白说》中,白岩松关于“老人摔倒应不应该扶”的现象,提出了“不是人民道德观念弱,而是法律不够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不够完善”的观点。中国每位老人对自己的子女是非常关爱、关心的,当他们摔倒的时候,想到的不是自己的身体健康,而是想到他们没有养老保险,受伤所需要的费用会造成子女的经济负担。所以,他们在受到帮助后,没有感谢反而是欺骗那些善良的人,只是因为不想成为子女的负担。但如果法律够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够完善,那么就不会出现帮助反被诈骗的现象,那么社会将会和谐安定。法律是世界运行的准则;法律,是社会安定的基础。
然而法律一旦被违反,社会必将混乱不堪。康德在《实践理性批判》中写道:“宇宙之大,唯有两种事物令人感到它的崇高与神圣,这就是我们头上的星空和心中的道德法律。”将道德法律与灿烂的星空并列,足以见法律的永恒价值。
在当今社会,不遵守法律的事情正在挑战着良好的社会秩序。刘志军、文强等诸多贪官污吏,哪个讲法律置于心间?瘦肉精、毒胶囊、地沟油,又有哪个商家将道德置于头顶?就正如泰戈尔所说的:“那些把灯背在背上的人,他们的阴影投射在自己面前。”贪官污吏、黑心商家,选择背对法律之灯,那么铺在前面道路上的,必然是只有自己造成的阴影,前途只有暗淡。如果这样的人多了起来,那么整个社会都将笼罩在暗黑的深夜之中。
如今的国人缺乏一定的法律意识。“小月月事件”就在社会引起热烈的论议,侧面反应出了“法律”的境地。在法治国家的背景下,这种现象必然是不合时宜的。只有人人都遵守法律,社会才能安定,良好的社会秩序才能更加健全。
古今中外,多少人因为缺少对法的敬畏,触碰法律的雷区,最终酿成大祸。今“房东”二人,因沉醉与毒品放纵了对法律底线的坚守而锒铛入狱;北京二环“赛车手”,因沉沦与“速度与激情”,典当了对法律大义的价值。法律乃万事之根基,少有枝杈横生的滋长,少有鸟兽的侵袭,静默无言,却有着巨大的力量,无根基不稳而栋宇长久者。
法律不能压抑个性。虽然我们生活在不同地区、不同领域,但“公共”二字始终在心间。正是法律保护了公共利益,也会使个人从中受益。
在时代大潮中将法律意识铭记,遵守法律,方能走上正途,乘风破浪。墨守法律,亦为大道。

《社会契约论》读后感

十一、尘埃落定

  当我第一次听到《尘埃落定》这本书的名字的时候,我就知道,这是一本恨透内容的书,于是,我便在暑假上把《尘埃落定》买回去了。

  《尘埃落定》作者阿来,1959出生于西藏。深沉高洁的沃土,古老热情的民族,原始自然的生活方式,还有奇异的宗教信仰,这一切都为西藏——一个美丽而神秘的地方增添了一种特有的幻丽和芬芳。也许因为阿来就是出生并且生长在那个地方,他才能写出那种地道的味道。也许因为他对藏文化的耳濡目染以及对这片土地的深深的长期的依恋,所以才能让我们作为读者有种置身其中的感觉。也可能正是因为这样,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的认知与思索。

  老麦其土司是康巴众土司中的一个,他有两个儿子,大少爷聪明勇敢,被视为当然的土司继承人;二少爷天生愚钝,很早就被排除在权力继承之外,成天混迹于丫环仆役的队伍之中,耳闻目睹着奴隶们的悲欢离合。

  老麦其土司不顾济嘎活佛的阻止在国民政府黄特派员的指点下在其领地上遍种罂粟,贩卖鸦片。很快暴富,并迅速组建了一支实力强大的武装力量,成为土司中的霸主。眼见麦其家因鸦片致富,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各施手段盗得了罂粟种子广泛播种,麦其家的傻少爷却鬼使神差地突然建议改种麦子,于是在高原地区漫山遍野罂粟花的海洋里倔强地生长着麦其家的青青麦苗。是年风调雨顺,小麦丰收,而其他土司的土地上鸦片供过于求,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阴影下。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使得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就在各路土司日坐愁城,身临绝境之时,却传来二少爷开仓卖粮,公平交易的喜讯。这足以看出这个所谓的傻瓜少爷超前的目光和超人的智慧。

  很快,在二少爷的官寨旁边出现了一片帐篷,酒肆、客栈、商店、铺门,应有尽有。在黄师爷的建议下,二少爷逐步建立了税收体制,开办了钱庄。这样,在古老封闭的阿坝地区第一次出现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商业集镇雏型。这位二少爷虽然被人们认定为傻子,但他为阿坝地区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可是这又引起了他那哥哥仇恨的目光,就这样,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血雨惺风又悄然拉开了帷幕。后来,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说来也有趣,常人眼中的傻子背负了痴呆的名声,却担当着智慧的化身。我认为他是真正的英雄。任何阻挡历史车轮前进的人,终将被碾得粉碎。对于这个所谓的傻子,人们褒贬不一。在我看来,有一点是不可否认的:正是有了这个名不副实的傻子存在,才让小说里种种怪诞和荒谬成为了故事里激动人心的转折,才让这曲繁华落尽的末代哀歌有了绚丽的光彩。也正是这位傻少爷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在崩溃前的最后情景,见证了两个时代交替的喧嚣和动荡。

  浮华烟云不过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贫民,不论你是傻子还是天才,不论你是绝世美女还是平凡女子,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不过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罢了。到最后不过也只是一颗会发笑,会感觉,会思考的尘埃而已。

  当一切成为一种趋势,一种潮流时,即使你是颗最有主见的尘埃,也难免要随风漂流,最后找一个没有谁会来祭奠的角落安心的沉睡。也不知千百年后会不会有一阵风再来聚敛这些旧识的尘埃,再上演一部相同或是相似的剧目。哪一颗尘埃会遇见哪一颗尘埃是不可想象的,历史就是由这样一段一段漫不经心而又意外的排列组合构成。有时候它让人发笑,有时候它引人深思,有时候我觉得它荒谬得过于智慧。

  一个有着好运气的傻子,其实用他的智慧在嘲笑周围的聪明人,而一群愚蠢的聪明人也在嘲笑和原谅着一个傻子的智慧。人和人之间的关系不过就是在欣赏、嘲笑和原谅之间打转而已。一个家族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一个傻子的眼里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接受。从题目看来已经给人一种哲理的思索,正如文章结尾处的“我看见麦其家的精灵,已变成一股旋风飞到了天上,剩下的尘埃落下来,融入大地,我的时候就要到了,我当了一辈子傻子,现在,我知道自己不是傻子也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了一遭似的,上天叫我看见,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像个傻子。”土司制度连同土司的官寨轰然飞上天空,扬起漫天的尘埃,然后徐徐落下。那伴随着的一切野蛮、生活在土司阴霾下的尘俗人物,也像那漫天的尘埃一样徐徐落定,大地重归于安静、平和。

  世界万物都有尘埃落定的那一天,也许我们不知道未来是什么样,不过,我们要在尘埃落定之前珍惜这一切。

十二、尘埃落定读后感

  读起来比想象的快很多,两天看完了《尘埃落定》。《尘》阿来茅盾文学奖获奖作品,故事讲的是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得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动,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小说故事精彩曲折,以饱含激情的笔墨,超然的审视目光,展现了浓郁的民族风情和土司制度的浪漫神秘。

  ——前言

  每读完点东西总想写点读后感,不至于让自己什么也没有留下,然后尽可能多的领悟其中的一些东西。我为傻子大智若愚的超时代的预感和举动折服;为塔娜开始骄傲和后来以美丽为资本背叛堕落而叹息;为翁波意西对自己的信仰不惜两次被割舌的倔强坚持和大无畏而感动,为土司的前瞻和无奈感到了智慧和现实;为土司太太为保护自己儿子说他傻的隐忍和爱;为卓玛和马夫的女儿的顺从,随命感到悲哀;也许我还对英国夫人感到厌恶;对茸贡土司的狭隘自作聪明感到可笑,为管家,小布依,索郎泽郎的忠心,鲁莽感到感动和无奈。《尘埃落定》一切事物如尘埃一般,无论他曾经多么欢快地飞舞,终会归于尘土落定。

  傻子

  如果是这样,我多么希望自己是一个傻子,一个被众人公认的傻子,一个不会计较别人是否看我是个傻子,而因此自在的活,没有期望,所以没有失望,而某一微小的举动,也可以让别人感到惊喜——但是能够让别人感到惊喜的人便不再是个傻子了。

  所以傻子他哪里傻呀?他分明是一个极其会生存,极其有智慧的聪明人。他不想被期望,却时时超出期望,他没有想过惊人,却处处惊人。他总是一傻子的眼光和语调观察并且调侃聪明人的世界,他让人觉得世界上的确没有多少人比傻子聪明。他每天早上都会问“我是谁,我在哪”,我不知道他为什么问,但是这是一个多么智慧且发人深思的问题呀,我真正是谁哦,我在哪里?是所处的总总社会关系还是宇宙中渺小的一粒尘埃。

  傻子总是会想也是为什么自己这么傻,傻子总会做梦,梦见明明在下坠,又非常像是在飞翔,他说如果非得害怕什么才算活着,他想他是怕这个,或许我是可以理解的,理解傻子也许是在找一种真实的存在感吧。土司冲他喊“为什么你以前看不到现在,现在却可以预见未来?”傻子是特别具有传奇性的,他预见到麦琪土司家族的命运,他在人们哄抢种植罂时选择了种植麦子,他糊里糊涂开仓给茸贡土司却意外得到了美丽的妻子,他在仇人的道人在家在脖子上时不畏不惧,在听说父亲要把土司传给自己的哥哥他没有过多的悲喜,他对塔娜的背叛用冷静漠视,他任用别人摒弃的人来创造世界。

  他对爱情有期盼,他为塔娜不爱自己而感到难过;他对亲情珍惜,或许从他从北方回来之后,哥哥对他的爱就转换成了恨,但是当他哥哥淌泪诉说时,依然让他泪如雨下。共产党来解放西藏时,他本可以自己走,可是他又回去接父亲母亲,他看见父亲欣慰的泪,他知道自己是爱父亲的。

  我希望傻子终归是傻的,这样他就少些伤悲,“血慢慢的在地板上变成黑夜的颜色”这样傻子的一生就像一粒曾经在阳关下飞舞的尘埃当一切相对静止时,他也终于叹息一般落定,但希望他的灵魂会到一个透明得没有阴影的世界,那里没有尘埃,自不会落定,只做一个傻子,自在的活。。。

  翁波意西

  傻子说他佩服的三人土司,翁波意西,叔叔。的确,翁是伟大的,他因为传播新教而被割了舌头,在剥夺话语权前他问”为什么你们的宗教没有教会人爱反而教会人恨了呢“读这样一句话是很心痛的,这是一个有信仰的人最后的呐喊,也是最深的迷茫。

  后来他成了书记官,奇迹的是他又能说话了,可是倔强的他呀,在得知土司要传位给大儿子,他还是用他半截的舌头为别人眼中的傻子说了最后的话,他又被割了舌头,永远的失去了舌头,奇迹不会第二次发生。

  或许土司明白他的话,也许他对两个儿子是只晓得,他对二儿子欣赏但惋惜他是个被认为的傻子,主子毕竟是主子,他为翁疯狂的想法感到担忧,不得不割去他的舌头。或许史官的舌头被割去被埋藏就像事物的真相一样永远掩藏吧。脑海中一直有这样的画面;翁抱着书,握着笔,皱着眉,舌头流着血,在菩提树下写着,我一直想他活了下来就是为了寻找答案吧。。。

  塔娜

  对于塔娜我为她感到悲哀,开始那个骄傲地她,我是为她只得服从母亲的安排而同情的,她对傻子说”你不是使我倾心的人“,我以为她对爱情始忠贞的,可是她像不安的尘埃一般,她的美丽成了她背叛的资本,每一次飞舞落定,飞舞终落定,每一次飞舞都貌似光彩照人,每一次落定也都那么苍白悲哀,她的不安分毁了她的幸福,生活多么像尘埃,不,当生命失色时比尘埃还虚空,可是她不懂,再怎么样耀眼,尘埃终会落定。。

  其他

  卓玛,跛子管家,黄师爷,小尔依,索郎泽郎,用一个一个小小的微尘意向描绘出一个真实的世界。

  当一辆辆的汽车代替了我回忆里边的小草,当污浊的灰尘取代了阳光的感动,我爱上了文字,爱上了那白纸上边的墨迹。我在文字里边,快乐地游离、欢笑,在痛苦的时候也不介意沉沦。因为我要活在属于我的世界里边,自由的呼吸。我在自己的文字里边,体会到了从来没有过的幸福和安全。

  一直以来,我都不是一个轻易会感伤的女孩,有人曾说,在滚滚红尘中,无法抛开爱恨情仇,无法淡然生离死别,文字就没有生命。我该庆幸的是,我没有太多的爱恨情仇,我也没有面对过窒息的生离死别,因为我不曾恋爱,我不曾激动地牵过任何男孩的手,我的生活里,只有我一个人生存的气息。没有了童年的那些小草和花儿,但我在文字里找到了它们生存的痕迹,其实它们一直都在固守着一份淡泊与忠诚,不曾远离。

  它们说,要和我红尘做伴,然后每天去拜访阳光,给它送上一份祝福。我的文字在阳光的普照下,有幸福快乐的味道的弥漫,风光旖旎的世界里,张扬的心在飞舞,等待一切尘埃落定。让文字抵触我内心的感觉,或喜或悲,走过这段迷惑之后,心不再起,不再落。

  中午,习惯的抬头去寻找明媚的阳光:所有的付出为了同一个目标,所有过程标为了同一个结果。

  伫立峰定,俯瞰翠绿;静坐沙地,凝望瓦篮。用追寻着幸福的手在光线里,化出美丽的圆弧……等待一切都尘埃落定。

十三、《尘埃落定》读后感

  用多半天的时间读完了这本三十一万字的小说,速度说快也不快说慢也不算慢。毕竟这是一本小说,也就没有那么深入细细的去品味。读完之后心中才有了,一种一切都尘埃落定的感觉。

  在读这本书时,我一直感觉像是在重读《巴黎圣母院》,只不过与《巴黎圣母院》相比较起来,这本书显得更好懂些。

  《尘埃落定》中作者以麦其土司甲一个傻瓜儿子的视角兼用写实与象征表意的手法,轻巧而富有魅力地写出了藏族的一支康巴人在土司制度下延续了多代的沉重生活。作者以对人性的深入开掘,揭示出各土司集团间、土司家族内部、土司与他的人民以及与军阀的斗争。作者阿来在小说中给读者营造了一种浓厚的藏族氛围。

  令我惊奇的是在全书中,竟然都没有提土司“傻瓜”儿子的名字,或许这也是作者有意为之。但是这个傻儿子做的事情都是那么的顺应人心,具备领袖应有的心胸与胆魄。却在一些平常的事中尽显愚态。如果从书中的“我”的心理描写来说,“我”并不傻而且是异常的聪明,只不过在做一些事情时脑子就不够用了。最后也对他的死感到惋惜,但是这也是他自己选择的结果。

  如果不是在这个朝代更迭,战乱动荡的时代,或许他也会是一代杰出的土司。但是任何事物只能顺应历史的潮流。

  《尘埃落定》初版于1988年3月,荣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

十四、尘埃落定读后感

  想为一部好的小说写些什么是一件困难的事。犹如身处一座精美而恢弘的宫殿之中,无论面向何方,都无法将四周的辉煌一同描述下来。太多的惊艳和震撼,如风、如雪、如川流,轰轰烈烈地在脑中回旋、飞扬、激荡。理智的解说往往显得无力,思绪与灵魂不可遏制地升腾。

  <尘埃落定>,正是一部令人回肠荡气的佳作。小说以诗一般空灵纯净的文字,演绎了一段末代土司制度由没落直至终结的历史。简单而深刻的反思,节制而富有张力的叙述,蕴藏着无限深情的感慨无处不流露着作者在语言上的敏锐及创作上的才华。

  阿来是一位出生在嘉绒的藏族汉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西藏,一个美丽而神秘的地方:深沉高洁的沃土,古老热情的民族,原始自然的生活方式以及奇异的宗教信仰这一切,都为藏文化增添了一种特有的幻丽与芬芳。自小就在故土耳濡目染的阿来,自然对藏民的习俗和文化怀有深深的依恋。

  因此,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及人文的认知与思索。看似独特,实则必然。

  初读<尘埃落定>时,最先吸引我的,也正是这股浓郁的高原气息。自翻开卷首的那一刻起,美得令人心悸的雪域画卷便一路铺展绵延从阳光落在雪山上的清澈光辉到野草与青稞的交织色彩,从堡垒般森严的土司寨城到夹杂着权力和火药的飞雪尘埃,还有穿行其中的健壮的男人以及淳朴的女人它们在一起,共同成为了感官和氛围的基奠,不仅扎根于小说的灵魂,更融入了作者的意绪与激情,读来怎不令人注目忘情呢

  阿来曾在访谈录中写道,?我只是把民族化作为一个视角,无论我的小说还是散文,我都希望读者关注它们的故事及内涵,而不要仅仅将他们视为特殊民族的特殊图景?。由此可见,阿来必定在作品的情节描述及人物刻画上投入了更多的热情。

  这一点可以从<尘埃落定>中体现出来。小说讲述了一个虽不繁杂,却跌宕起伏、辗转迷离的故事:麦其土司是康巴众土司中的一个,他和汉人太太生下了一个虽是傻瓜却常常道破天机的儿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之后,老土司不顾济嘎活佛的阻止,靠着汉人黄师爷引种的鸦片迅速富足,成为最强大的土王。

  然而魔花罂粟却乱了人的心性,大少爷贪恋权势和性欲,老土司为了央宗和金银杀死了世代忠心的查查头人,贪心的他为了不让其他土司发展,发动了?罂粟花?战争,使诅咒和巫术再次在两边的领地蔓延,次年其余部落的灾荒又让粮仓丰足的麦其家族发起了麦米贸易,建立边疆城镇,茶马互市。在这看似麦其家族的鼎盛时期,红色汉人来了。随着大炮的轰鸣,土司官寨灰飞烟灭,旧制在瞬间土崩瓦解。一切奢靡烟消云散,只留下了尘埃落定后的死寂。

  故事一开始,阿来便给了我们土司二少爷的眼睛。那是一双异常敏锐而深邃的眼睛它?什么都看得见,不仅今天,明天也都全部看见了?。正是它,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制在崩溃前的最后幻象,见证了一个时代转入另一个时代的喧嚣和动荡。

  如此神奇的眼睛,拥有它的二少爷又该是怎样的人呢?首先,他是尊贵的公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其次,他是众人眼中的傻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世人称他傻,但并不代表他真的混沌愚蠢。相反,他以一种超脱于时代和家族的思维方式洞察着浮华背后的一切。土司们的官寨是一个个浓缩相连的世界。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欲、阴谋、争夺、猜忌在其间纠织弥漫。处于政治漩涡的权贵们终究无法从盛世之梦中清醒过来,更有一群自认为聪明的人,整日用那?傻乎乎的劲头?为毫无意义的事上窜下跳,费尽心机

  只有傻少爷的心底一片透明。他知道金钱和权力只不过是过眼烟云,也看到了笼罩在古老旧制上的惨淡夕阳,因此他将意念放在更单纯而深远的地方。他的思想与言行脱去了?聪明人?的虚伪矫饰,干净得像高天中的流云,并时时闪现出未来的光弧。简单地说,他活在自我空灵的世界里,满是大彻大悟的清醒。书中有一句话来解释这种境界:

  一个傻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往往不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不恨,因而只看到基本事实。?我倒觉得并非如此。傻少爷不是麻木不仁,他对太多东西付与深情,只是忘记了仇恨。他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故乡的每一寸土地,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美丽浪漫的侍女卓玛,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地位低贱的伙伴尔依他的生命中充满了真诚与亲善,消融了嫉妒和仇怨。

  将视线拓展,而恨将其阻塞,于是,他能够以广阔的胸襟包容世事的突变与讹移,在众人挣扎呻吟之时跨越历史的玄机。大智若愚,怕就是这样的人吧我想是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来像个傻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说来也有趣,傻少爷背负了痴呆的名声,却担当着智慧的化身。或许世界本身就对智者和愚者有了错误的区分?二少爷最后的感叹,更证明了一点:他是宽厚而睿智的,只是世俗的灰尘将其扭曲了。

  对于这个怪诞甚至有些夸张的人物,大家褒贬不一。有人认为他的行为神乎其神,与现实的轨道脱离得太远了,有人则认为,正是他的天马行空,才让这部基于现实的魔幻主义小说有了开合自如的气度。在我看来,有一点是不可否认的,正是这个傻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的存在,才让小说中的种种荒诞成为了激动人心的转折,才让这曲繁华落尽的末代哀歌有了绚丽的波澜与光华。傻少爷,不失为一个感人的、成功的形象。

  重读这部小说是在去滇藏的旅途上。三年后对这部作品的再次品味,不仅没有带来厌倦,反而更进一步地体会到了其中的韵味和深意。经过香格里拉的时候,听到悠扬的长调从粗重的男声里流淌出来,忽然觉得,阿来的<尘埃落定>,正是用心在歌唱着。于是,闭上眼睛,真的听到史诗般的旋律,抑扬顿挫地飘荡开来。

十五、《尘埃落定》读后感

  生活要永远清醒,永远温柔,永远知进退。——题记

  当麦琪吐司第一次向汉地求援,带着军政府的人来对抗汪波吐司。黄特派员带着士兵和枪支来帮助麦琪吐司,并在离开前给麦琪家能带来白银的罂粟种子。那一年,罂粟种子在麦琪家的堡垒前的土地上发芽了,小小的种子长出的幼叶好似婴儿肥肥嫩嫩的手掌。到了夏天,漫山遍野的罂粟花绽放在麦琪家的原野上,幽幽萦绕的香气撩拨着人们的欲望,火一样地使人们的心烧起来了。秋雨过后,罂粟结出的青青小小的果实,饱含着白色的浆汁,汁液中泛着银白色的金属光泽,黄特派员就在秋天来了,带来了枪支和白银。这一年,麦琪家的堡垒弥漫着麦子、白银和罂粟的令人迷醉的气味。

  罂粟为麦琪家带来了财富和地位,别的土司也觊觎这神奇的花朵。麦琪家为了保卫这罂粟花,不惜发动一场场战争。二儿子说这是没用的,风会把罂粟种子带到了草原上每个土司的土地上。很快,原野上燃起了一片又一片红艳艳的花海。于是,罂粟能带来的财富缩水了。麦琪土司问他的两个儿子,来年应该种麦子还是罂粟。大儿子回答说罂粟,二儿子则认为种麦子。最后,土司种下了麦子,并叫大儿子在南方和北方领土的边界修筑两座大房子。当年,其他土司依旧种了罂粟。

  麦琪家获得了丰收,土司派两个儿子带着麦子分别驻守在边界,让别的土司用十倍的价格来买麦琪家的麦子。大儿子在边界和来抢麦子的汪波吐司的人打仗,二儿子在边界开放了集市,让别的吐司用他们的特产来换麦子,并进行贸易,赚取了十倍的利润;还用麦子做交换,向茸贡土司的求娶她的女儿。虽然麦琪土司一直认为大儿子更聪明,二儿子是个傻子,但令他感到心情复杂的是,二儿子做的比大儿子更好。

  虽然二儿子被所有人都认为是个傻子,但他似乎又不傻,他好像一个大智若愚的智者,人们所关心的金钱,名利,美色,权势······纷纷杂杂的琐事不能遮蔽他看待万事万物的心灵,在征兆来临时预知到重大事件的发生,似乎有智者的魂灵依附在他的身上,让他感知不到常人所计较的得失。

  我们庸庸碌碌在道路上东奔西走,当欲望和金钱如潮水般向我们涌来时,是否会扰乱我们的五感,蒙蔽我们的心神,改变我们的方向。“冲动是魔鬼。”当没有进行冷静的思考就做出判断和行动后,可能会使我们损失更多的东西。闲暇时看看大海,坐在沙滩上,玉盘似的月亮挂在朦胧的夜空中,远处是七彩的霓虹,粼粼倒影像万花筒一样破碎又晕染在海面上,相互交融在一起;涛涛的海声带着清新湿润的空气钻进心里,抚慰焦躁和空虚。愿当每一个朔月,都保持本心,永不停息,永不放弃。

《尘埃落定》读后感

十六、尘埃落定读后感

  尘埃无论飞得多远,终究会落下。遥远的青藏高原,神秘的血域之巅,文明与蛮荒共存。亘久的土司制度,强大的麦其家族,一个傻瓜少爷,一段苍凉的梦境,诉说着一段尘缘历史。

  在美丽的高原上,略显苦涩的香盖过了粮食的清新的香。高原开始饥饿,麦其家却因为“我”的原因,在其他土司的衰弱中强大。因为第一个种植鸦片,麦其家成为土司中的强者,因为第一个停止种鸦片,麦其家成为强者中的更强者。“我”也邂逅了人生中的女神—塔娜,一个让雪莲也失色的土司之女,一个未来的女土司。因为“我”的傻,我拥有了她,却也因为“我”的傻,她和我的距离很远,很远,远得我最后追累了,如尘埃般消失。失舌而复舌,却因我再次失舌的喇嘛,一个我生命中的启蒙者。为我复仇而死的仆人,麻木的行刑手尔依,世代相传的习俗……野性的歌在高原上飘响,残忍的原始,那样的真实。

  “我”对一切新的事物充满了好奇与求知,我让商业的繁荣在荒瘠中滋生,也让土司们在烟花里腐烂。我是常人眼中的傻瓜,干出了常人眼中永远无法实现的事。我是那个时代完结的见证者。

  这里有一群美丽的女人,她们的命运像浮萍一样摇摆。西藏土司统治时代女性的悲歌在这里被充分表现。女仆卓玛,我情爱世界的第一个导师,她在卑贱中让年华老去。与我妻子同名的塔娜,矮小而瘦小,她在无知中度过日子。我美丽的妻子,同样的不幸,她是交换粮食的筹码,在求爱的路上失去最深的爱恋。我的母亲,央宗,这亦是两个不幸的女人,在她们身上是那个时代铸成的烙印。最后的结局,像是我梦境的重演,整个时代变了,整个麦其家也变了,直到最后我也没成为土司,但我成了整个家族最后的一个幸存者。最后,复仇转到了我的身上,我被我曾经释放的仇人刺穿了腹,血撒满了我的床,红的颜色在阳光中乌黑。我死了,土司时代也死了。时间是历史最好的淘汰者。

十七、《尘埃落定》读后感

  日子已过久了,应该是11月22日中午时的事了,我与张金燕金佳蕾一同去图书馆还书、借书。

  当在排队要还书时,我们进去选要借的书。翻开书,令我有些惊讶,虽说这个学校才建了几年,但图书馆的图书早就有很多被撕坏了。

  当我捧着书走到第三排的书架最左边那里时,看见上面四层和最地下一层是空荡荡的,只有从地下数起的第二层放着七八本书,而这七八本书是张国平的名漫画《三毛流浪记》、《三毛解放记》等。拿起书就摸到了绒绒的一层灰尘,又想翻开书是,碰到的是已被磨得毛绒绒的书的一角,可见这本是在以前不知有多少人想翻它,但现在它只能坐落在图书馆的一角。

  翻开书,看见的是洁白的纸上,一幅幅生动的漫画,那是出自三毛之父张国平犀利的笔锋,那么多幅四格漫画表现着旧社会穷孩,人们懂得了奢侈,淡忘了那艰苦的生活,也忘却了唯一能指证富家子弟的最有力证据——三毛漫画。

  一天前的中午,我无意中看见了十到十三棵的树,那树不是精心挑选的,所以有高的也有低的,也许原本是一样的低,因为是阳光的关系,从走廊数过去的第一棵树尤其的矮,它被房屋遮住了,就连阳光也被遮挡了,其余的棵棵都比它高,而那些树的叶子也比那棵矮树茂盛的多。这些不禁让我想到了好多。

  的确,那些不经历风雨的人就像那棵矮树无法得到阳光;也有一种可能,就是人世间常见的明争暗斗,如果最高大的树和最矮小的树是两个同职业在别人眼力能力相差很多的人就说得通了,往往矮小的树是做这职业已久的人,而别人看见另一个做这职业的人年轻漂亮或英俊潇洒就聘他替代那人的位置,而工作已久的那人只能老实地一步步再重头来。

  好不容易有出人头地的时候,又会被那新聘来的人施上某种“法术”,他也永无出头之地,而他们的上司也只会觉得这真的是实力问题,少给他或不给他尝试的机会,就算他真的有在多的才能也没处发挥,就算发现他一丁点儿这样的才能,承认他的实力,也终究会被那个新人的阴谋诡计所蒙骗,的确,现在的人只看别人的外在美,而那老板看见因为他的原故,让自己在世上的地位更高,就全然不顾其他人的感受,也能说是潇洒得悲哀吧。

  可悲,因为名利,因为生活,又因为自己,就不顾一切抢别人的阳光,世间的明争暗斗也因此产生,当尘埃落定,所有的一切也无作用,唯有那悲痛的明争暗斗之后的,免不了的怨言,免不了的仇恨,尘埃落定,世上一切有将恢复平静,生生世世的辛酸苦辣,生生世世的情仇、缘分以致名利,到最后也一无所有。

十八、尘埃落定作文

  我在街上徘徊许久,路过一盏孤独的路灯。那昏黄的灯光下洒满了寂寞的忧伤,连影子也在风中颤抖着。心忽然变得空空荡荡的,没有了痛苦的思念,没有了痛苦的针扎。我疲惫于对你的穷追不舍,尽管那凋零的花瓣透着些许的眷恋与忍痛。

  时光显得极为静默,仿佛在聆听着我的叹息。终于,我决定放弃你,放弃那些再也挽不回的时光。美丽的幻想在空中顷刻间灰飞烟灭。不再有了狂喜的期盼,不再有了曾暗自许下的承诺。在爱情没结束之前,你永远也想像不出那样的爱情也会消失。在爱情被忘却之前,你永远想象不出那样刻骨铭心的爱也只会留淡淡的痕迹。

  你站在我面前,如一道沉默的风景,我找不到一条路可以走近你。该说些什么呢?在爱情面前我早已伤痕累累。我拖着疲惫的影子想回家我已无法想起,我是怎样在一个秋天的黎明,穿越晨光,穿越心的樊篱,来到你的身边。

  记忆中,更多的是你坚决离去的背影。可是,你的身影那么长,我一回头就看见。也许,总有一些伤痛会被花开的温暖悄然带走,那时候对于你,我可能只有想起的时候吧。

  那些头顶上早瞬即逝的烟花,在空中肆意的开放着,光彩耀眼。我眯着眼睛,抬着头,沉默不语。我听到烟花在空中怦然心碎的声音,很刺耳。心脏忽然慌乱地跳动起来。让我想起了那些曾经美丽的,有关烟花的记忆。烟花下是你灿烂如花的笑容,微红的脸蛋,充满着羞涩,充满了青春的味道。

  我坐在与你拥抱过的石椅上,翻阅着你多年前写给我的信,久违的感动又被唤起。看着那些被岁月泛黄了的字迹,全是密密麻麻的过去。仿佛又看到了有个男孩信誓旦旦地对着一个女孩许下承诺时认真的神情。我浅笑,然后叹息一声,开始沉默。

  时间在看不见的地方,慢慢地淡化着我的记忆。人是会变的,因为感觉会在岁月中不知不觉地更改着。我欣然地接受着这一切的改变,等待花开的那一天。我试着努力拼揍起曾经幸福的画面,可终究再也揍不成完整的也幅。

  关于你的一切,终究会变成一个古老的秘密。一切早已尘埃落定!

十九、尘埃落定读后感

  这本书从题目就吸引了我,尘埃落定,它到底与作品本身有着怎样的联系?迫切求解的心情驱使我往下读。

  这部作品的选材来自于汉藏交接地带的嘉荣部族,我对藏族的文化并不了解,所以在题材上,它也深深吸引着我,我渴望了解更多藏族文化是如何在小说文学中表现出来的。

  在这部作品中,土司制度土司制度是一个情节枢纽,它诠释着特定历史时期藏族部族政治生活的主要内涵。

  作品中生活在土司制度统治的嘉荣部族,更像是一个小王国一般,而土司正是国王,他们在自己的领土享受着无上的权利与荣耀。从时代发展的潮流来看,这种制度必然不会永存,而“傻子”少爷正生活在这样一个时代。

  “傻子”少爷是这部作品的主人公,形象十分鲜明。但是傻子少爷到底傻不傻呢?一开始读的时候,确实觉得他智商不够,但是读着读着,我发现,在很多事情上,傻子少爷拥有超乎常人的预知,比如在所有土司疯狂的种植罂粟来换取财富的时候,少爷认为应该种植粮食作物,这个举动遭受了很多人的嘲笑,但是最后证明少爷是对的,遭受饥荒的人们开始涌向少爷的粮仓,连土司们也不得不另眼相看。在这里我开始意识到我的错误,正如醉酒的人不会说自己醉了,同样道理,傻子少爷一直强调自己傻,也许他并不傻,要说傻,“傻子”少爷的傻也是一种大智若愚。

  在这部作品中还有很多形象饱满令人印象深刻的人,少爷的母亲,用高高在上的尊贵来掩饰她内心的自卑,她的自卑来源于她曾经是一个贫贱的汉人女子。少爷的父亲,拥有上位者的风范。还有塔娜,行刑人,书记官…他们每一个人都与少爷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当故事接近尾声的时候,我也逐渐明白了尘埃落定这四个字,这些人都犹如尘埃一般,“陡然而起的小小旋风时,尘埃裹挟鞋枯枝败叶在风中飞舞。旋风越旋越高,最后,在很高的地方炸开了。看得见的是尘埃,又从半空里跌落下来,罩住了那些累累的乱石。但尘埃毕竟是尘埃,最后还是重新落进了石头缝里,只剩寂静的阳光在废墟上闪烁了。”

  尘埃落定,万籁俱寂。

二十、尘埃落定读书笔记

  今天终于读完了阿来的《尘埃落定》。书中那个傻瓜的形象在脑海里总是挥之不去。傻瓜与聪明的辩证法也是翻来覆去。

  麦其土司家的二少爷没有名字,父母都叫他傻瓜。哥哥也常拍着他的肩叫他“傻瓜”,这个聪明人生气的时候说会对他摇摇食指说:“你一傻瓜懂什么?”就连下人们都叫他“傻瓜少爷”。也许傻瓜是没有自尊的,这个“傻瓜少爷”就这样承认谑称了,对人便自称“我是麦其家的傻瓜儿子……于是他成远近闻名的“傻瓜”。

  然而,傻瓜也出乎意料的做了几件聪明事,哥哥就怀疑他是“装傻”,临终前对傻瓜弟弟说“你知道这个世界我最怕谁么?我最怕的就是你。”父亲为傻瓜的成功举动欣喜若狂,以为他是“大智若愚”,但又摇摇头说“究竟是个傻瓜。”

  麦其家的二少爷究竟是在装傻?还是真傻?大少爷说他是“装傻”,将要被割舌头的翁波意西说:“都说少爷是个傻瓜,可我要说少爷是个聪明人,因为傻才聪明。”直看到小说结尾才会叹口气“是傻,真的傻。”麦其土司战死后,仇家要向他的傻瓜二少爷下手,这位傻瓜竟然自己躺在床上,摆好了姿势让杀手杀。尘埃落定,他就这样死了。

  聪明总想表现自己的智慧,聪明就成了一种负担。《红楼梦》中有一首《聪明误》:“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的性命……”这首歌是暗喻荣宁两府的当权者凤姐——王熙凤的。聪明人最会盘算自己的利益,机关算尽,最终引来了仇恨,引来杀身之祸。

  麦其家大少爷为表现自己的聪明劳了不少神,也争得了正统继承权,他好战,好杀戳,最后被引来的仇恨杀死。麦其家二少爷,自认为是个傻瓜。他尝到了当傻瓜的好处,不管做错什么事,别人都会理解:“他是个傻瓜”,聪明人则要为他的行为付出代价;傻瓜弟弟不会与哥哥争夺继承权,很自然的就取得了哥哥的爱护;当给这个傻瓜有独立决策权时,他又出人意料的作出了聪明的决定:他决定种小麦;当别人受到饥荒危胁时,他把粮食买出去,赚了一大笔钱。还有每天给挨饿的人炒小麦,最后不费一枪一弹使得雪巴拉土司的几个村子归顺,雪巴拉土司心甘情愿的送上了这几个村子的印信;他以粮食交换,娶到了茸贡土司漂亮的女儿塔娜。当一切好运都降临在这个傻瓜头上,他哥哥忌妒了,他与哥哥的仇恨也开始了。没有人会恨一个傻瓜,甚至仇人都不肯杀他;只有傻瓜才会把最好的武器给他的敌人,让敌人与敌人彼此仇恨;傻瓜才会把坚固的城墙拆了,让那里变成市场。这个傻瓜为什么不会想暴露在自己眼皮之下的杀手杀了?而且要以傻的方式结束了自己的生命?他以为,死了,人世间的仇恨便没有了。

  最后一切化为尘埃——尘埃落定,他的傻,化解了仇恨。这就是傻瓜的哲学。

尘埃落定读书笔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