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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同桌600字左右高中作文大全,我的同桌作文600字初中

时间:2023-04-03 17:25:01 作者:周老师 字数:31726字

一、我的书虫同桌

  我的同桌是个白皙瘦高的女生,戴着精巧的金属边框眼镜。她最大的爱好莫过于读书,每周必读课外书若干,在学校时也常拿出书籍翻看。有时候同学们呼朋引伴地去KTV、购物中心等等地方,她都以要看书的理由推辞了,可说是真正的“书虫”。

  我也喜欢读书,但在同桌的阅读范围面前还是略逊一筹。她最喜欢的类型是文学作品,小说、诗歌、散文都是她的最爱。除此之外,她也会读少部分的科普读物、人物传记和历史故事。因为读书多,她的知识面也就十分宽广。她时常给我讲许多我从未听闻过的人物故事,例如“流亡的良心”索尔仁尼琴、三岛由纪夫参与过的学生运动、三毛和白先勇的旧交等等。

  同桌爱好读书,而不拘泥于书籍的形式。她喜欢纯文学作品,但也不会排斥漫画。我曾经以为漫画像老师们说得一样一文不值,在书店里见到漫画就敬而远之,她却告诉我,无论是哪种类型的文艺作品,其中总会有佳作,重要的是自己要有能力鉴别。例如漫画之神手冢治虫的《火之鸟》,是日本漫画史上的鸿篇巨制,对历史、哲学、战争都有非常深入的反思,其对人性的探讨之深刻更令很多流行小说都难以望其项背。我也在她的推荐下阅读了这部漫画,开篇就抛出人类对永生的追求,并就此展开一系列故事矛盾。长生不死这一话题从古至今都以不同的形式存在于人类发展史中,视角可以说十分宏大,却也难以把控,作者却将其拿捏得恰到好处。

  我们买书,常常被摆在显眼位置的畅销书所吸引,或者是跟风去买些被改编成电视剧的作品。我的同桌对此却从不效仿,她对书籍的选择有自己的标准。她告诉我,开卷未必有益,市面上的图书即使是畅销书也不见得质量高,名不见经传的书也不一定没有可取之处。有一天我在书店读到了畅销书《天使街23号》,便感受到她为什么说买书不必追求畅销了。因为这本书实在是语句不通,通篇下来都是幼稚的文笔,水平和初学写作的小学生差不多,还有滥俗的故事,恐怕就是为了迎合一些阅读能力低下又做着公主王子梦的人吧!相比之下,她推荐给我的《碎瓷片》虽不畅销,制陶工艺人的故事却引人深思。这本书还曾经获得过国外的一些奖项。或许是因为书中没有爱情、美少女等吸引人眼球的元素,才没能成为畅销书吧

  同桌读翻译作品,常常苦于译本不够理想。她曾经向我不无抱怨地说,《静静的顿河》本是非常深刻的作品,翻译却拖泥带水,让人没有读下去的欲望。我也想到自己读高尔基作品时曾经感到译本文笔不够流畅,读来十分晦涩,不得不与名著失之交臂。奈何我们没有惊人的语言天赋,无法将各国语言都掌握到阅读原著的程度,许多国外作品都无法欣赏。有时候,她会阅读一些外国名著的英文简写本。她认为,简写本虽不能完全展示原作风貌,但可以帮助了解故事情节,还有助于英语水平的提高。

  我这位热爱读书的同桌,语文成绩不用说也名列前茅,她也因此成为语文老师为我们树立的榜样。我用“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来形容她,她只是笑着说:“我没有为了刻意追求什么而去读书。喜欢读书,只是因为读书让我的生活更丰富罢了。在书里,你可以体会到中世纪欧洲的生活,畅想遨游宇宙的快乐,还可以了解到世界上其他的民族和国家,世界这么大,我们都能在书里看到,这不是很幸运吗?”

二、描写我的野蛮同桌

  你们看过韩国电影《我的野蛮女友》吗?在我的生活中也有一个野蛮同桌,每当班里的男生看到她时,都会惧怕三分,一个人也不敢惹她。如果惹了她,其他男生肯定会说:“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我先卖个关子,待你们看完下文后,就知道她是谁啦。

  她可是十大魔女之首。她一生气,我们班可是遭殃了。她有着一张可爱的脸蛋,可是她的外貌与性格可谓是截然不同,一点也对不上号。接下来,我就给大家说说她的特点。

  爱臭美

  厕所里照镜子——臭美。这句话是对她再适合不过啦。她每天把自己打扮得很美。原本是齐刘海也让她弄成斜刘海,而且她穿衣服也只会穿自己喜欢的衣服,从来都是这样。

  她把全班男生都当出气筒,每当自己没考好,或者心情不好,她都会去打男生,可是,男生也不敢有半句怨言,除非那个人吃饱了撑的。再说,谁让她是十大魔女之首呢

  爱吃

  爱吃,也许是她生下来,上天赐给她的吧,这不,班里最近流行一股跳跳球风。可是,每个人都有跳跳球,就她没有,原来她都买了吃的啦。什么“熊宝贝”,“九鬼花生”啦,她都爱不释手,一个也不会放过。不是有一句歌词嘛——“我爱你,爱着你,就像老鼠爱大米。”她可能就是歌词中的这位老鼠吧

  她就是这样一个人,虽然称不上完美,但也算完美,你们知道她是谁了吗?她就是大名鼎鼎的郄思颖。

三、我的同桌作文

  我的同桌孙永涛,不仅是个调皮鬼,而且常常和我“作对”。有好几次,他和几个男生搞“恶作剧”,不仅惹恼了我,还惹哭了我。在我的眼里,他曾是一个不怎么友好的“坏同桌”,提起他我就会产生狠意。后来发生了一件事儿,让我彻底改变了对他的看法。

  一天下午快上课时,我发现自己忘带了音乐书,一时急得我像热锅上的蚂蚁。这时,同桌悄悄问我:“怎么啦,愁眉苦脸的?”我无奈地回答:“忘带音乐书了!”“给,看我的吧!”说着,他把音乐书放在课桌的分界线上。我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可这个举动却是真真切切的。我感激地望了望他,真诚地对他说了声“谢谢!”“我们是同桌呀,就应该互相帮助的!”就这样,虽然忘记音乐书,却上了一节开心快乐的音乐课。同桌的友情让我心里暖暖的。

  从此,我改变了对同桌的看法。他乐于助人的精神尤其让我记忆深刻。其实,同桌的调皮还是蛮可爱的,总能给我们带来欢声笑语,让我们舒缓了学习的压力。难怪“调皮”一词总是和“聪明”、“可爱”等词语连在一起使用。我的同桌孙永涛就是这样一个又调皮又聪明又可爱的小男孩。况且,我的同桌还用行动证明了“与人为善”的乐趣呢。

  可爱的同桌,我再也不会误解你了。我以后也要象你一样,做一个乐于帮助有困难的人。我相信: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

四、我的新同桌

  又到了新的学校,我又成为了更高阶段的学生。换了新的路线,走到新的学校,进了新的大门……也遇上了新的同桌。

  到了新的学校什么都是新的,虽然有些以前的同学也来了这个学校但我们并不在一个班。进门看见傍边这位我的新同桌,个子比我高,挺瘦。但是自打我走进教室坐下来他就没说过话。既不打招呼也不说什么,看着他正认真的看着手里的新课本,我向他打了个招呼:“你好!”他稍微看过来,过了一会说到:“你好。”然后又将头埋入了书本里。

  在我看来他并不是特别友好的样子,我也没有太过于在意,只当他是个不喜欢交流的人。可后来的事实却证明我错了,也同时告诉了我一个深刻的道理,做人不能光看表面,这样会吃大亏的。

  在我们成为同桌后一段时间里,他依然没有怎么和我说话,对我的问好也只是爱答不理。就在我快将它定义为冷漠的人的时候,却发生了一些令我改观的事情。

  在一次上数学课的时候,我居然把自己的数学课本忘在了家里,想着严厉的数学老师一定不会这样简单放过我的时候。但他,默默的把他的课本推了一半过来,就这样我们共着一本课本上完了今天的数学课。而数学老师看到后也没有说我们什么,只是看了我们一眼后就继许开始讲课。

  从哪之后我对他的看法就有些改变了,想想在之前我的笔掉到他的脚边的时候也总是他帮忙捡给我。当我准备为借书的事向他道谢的时候,他这次却主动的向我问好。在第一次聊了这么久以后,我发现他并不像我一开始想的那么孤傲,他只是不太善于表达,这也许是我能发现的他最大的缺点?虽然是在第一天就坐在了一起,可我们到了今天才真正的互相认识。

  在作为朋友后相处的一段时间里,我又见识到了他许多让人意想不到的优秀的一面。虽然看着挺瘦,但他打篮球确是班上的第一把手,虽然只是默默无闻,可他的成绩却在班上明列前茅……

  明明就坐在我的旁边,我却没发现他有这么多让人惊叹的优点,就像老师说的:“人不可貌相。”也许只有在真正的接触了一段时间后,我才会真正的了解对方,只有在成为朋友后,我们才会互相了解。在今后,不知道这个“神秘”的同桌,还藏着什么样的我还没有注意到的优点呢?也许,只要继续作为朋友和同桌,就自然而然就知道了。

五、我的“野蛮同桌”

  她,是谁?她是我的同桌,可是我一听到她的名字就会“毛骨悚然”,可她看起来也没什么可怕呀?虽说有“珠穆朗玛峰”一般的个子,可人却很瘦,无论是近处看,还是远处看,都恍如一根竖立在小草丛中的大树,仿佛一阵风就会把她吹走,可她的学习却出奇的好,这一点让我无法想通,“大概是原本要让她变胖的能量都转移到脑子里去了吧。”我常常这样安慰自己。她由于学习好,戴上了眼镜,我常常嘲笑她“四只眼”,可“铁齿铜牙”的她也会掀我的短,叫我“钢牙鲨”,你看她那副每次打赢我胜利的表情,我就会懊恼:“哎,她怎么连的牙也变得不锈钢的了!”我们两个几乎每天都在上演“世界大战”,可我却常常当“常败将军”我就犹如一只在现实生活中戴着牙套的灰太狼,一次次以:“我一定会回来的!”失败告终,我每天都绞尽脑汁想着对策,可在我手里的“高科技产品”到了她那儿,全变成了“废铜烂铁”一毛不值,人人都说公平竞争,可她这样学习成绩好的像东方朔,说话像纪晓岚的人也太“赖皮”了吧!,不过,我也不会放弃,我要做一只在现实生活中充满毅力戴着牙套的灰太狼!

  记得那天,外面天气晴朗,可我的心却乌云密布,因为,快要下课了。随着一阵轻快的音乐,和老师的离去,呵呵,对于同学们来说,这是娱乐的开头,可对于我么,哼哼,就是战争爆发的开始。嘻嘻,我昨晚精心研制的“连环三计”这下可够你好受的了,我一边想,一边得意的笑着。照例,我先去点燃导火线。我用我新为她取的“尊称”:哎,冬瓜老太,今天上课拿了几颗星呀?”她也没好气的说:“南瓜老头,一点比你多!”“什么,竟敢瞧不起我,我一定要给你点颜色看看!”我猛地拿起语文书,一阵狂翻:“看看,我的和你一样。”“什么跟什么呀,我只不过开了个玩笑,你看看,小肚鸡肠!”她一边说,一边鄙视的看着我。哎呀,我吃了一惊,一不小心竟然中了她的计了,真是百密一疏呀,为了挽回我的面子,我眼睛骨碌一转,使用第二计,可你中不中,我大声说:“竹竿呀,我听说有一个电线杆上结出水蜜桃了,你结的出么?”她先是一惊,看来我的计谋有效了,我暗自得意,我没想到,她只是一愣,就又不紧不慢的说:“钢牙鲨呀,我听说有个人和你一样,戴上牙套,摘下来就变成龅牙了,很难想象你的样子,摘下来,会变成什么样呀你自己不担心?”我气得眼睛瞪得大大的,七孔都要冒烟了,她又抛出一句:“别这样看人,会让人认为你是比目鱼的!”我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了,但为了挣回最后一点面子,还是抛出第三计,“你以为你是谁呀,长那么高,上面空气很新鲜吧?”这下她也生气了,可我却被胜利冲昏了头脑,不知道自己捅了马峰窝,还放声大笑,她把拳头捏紧,一步步向我走来,可我却全然不知,直到走到我跟前,我才发觉不对劲,不过不要紧,我呼救:“挡箭牌徐佳伦,快过来救我!”我往四周一看,这可恶的家伙,又去哪里疯玩了,见死不救,扣工资!可眼看大难当头,只有使出祖传的必杀技——逃呀!

  有这个“野蛮同桌”,实在是倒霉,不过正有了她,我才能够不断激励自己进步,再进步!

我的“野蛮同桌”

六、我的三年同桌高三作文

  没了关系,断了联系,了无音讯,只能用听说来知道内心想要知道的。

  听别人说,你又恋爱了,我知道,你会为她开心,为她伤心难过,我也知道,我要祝福你,希望可以将长情验证,因为你说过,专一是在交往阶段的认真,而不是很久或一辈子。

  印象中,每当你不开心时,眉毛紧锁,嘴角的微笑也不再那么张扬,喜欢坐在窗子边看着外面发呆,而我,就想静静地看着你,陪着你,直到你脸上的阴霾散去,认识你后,我变化好大,我所喜欢的事物都是你喜欢的,我模仿你,暗中观察你,你的所有喜好我都想要去尝试,甚至连我最不喜欢的篮球,我都为之上过战场,还跌倒了,但是所有一切都值,后来的后来,篮球赛完了,你买了水给我,陪我走到教室的距离,那是我路过看着无趣,实则精彩的路程。

  后来,我们交往了。

  我很喜欢那一次的不小心,那一次你的本子掉地上了,我弯下腰去捡的时候,你拉住了我,说:“不用了,我自己来。”我开玩笑的说:“那算了,你同桌是很要面子的。你伤了我面子。”我没去捡,但是我很清楚的看见我的名字出现在了你的本上,我内心还是很开心的,虽然不知道你写的关于我的什么。后来有一次,我们打赌,你输了,然后我要求你把日记本给我看,你推了好几推,最后还是给我看了,晚上,我带到宿舍一页一页地翻看着,你写道:某年某月某日,她不开心了,今天数学老师让她上黑板做题,她没做下去,我看了一下她,她全程都是低着头的,我知道她肯定很难受,毕竟她那么爱面子,看着她静静地坐在窗子边发呆,一言不语,我也有点不开心,就这样莫名其妙。某年某月某日,我这是怎么了?没心情学习,心情那么糟糕,看着她和别的男生玩的那么开心,我突然间就觉得自己是一个小心眼的人,我不喜欢她和别的男生玩,更不喜欢别的男生可以逗她笑,她笑起来很美,但是我很自私,我只想让她在我面前那么肆无忌惮的笑。某年某月某日,我看见她哭了,在楼道里,我很想上去抱住她安慰她,可我不能,我不知道为什么,只是听她的好朋友说她和她爸爸吵架了,我知道她有时很任性,但是她记忆力很差,很快就会忘记。某年某月某日,每天这样,感觉其实还好,以朋友的身份去和她相处,她老是迟到,每到上课时就急急忙忙的跑进教室,她像是一个需要别人照顾的小孩,总是那样毛毛躁躁,而我,所能做的便是在上课前帮她把书摆好,之后接受她的感谢,我很喜欢这样,很喜欢和她做同桌……

  看了好多,满满的都是专属回忆。

  后来,我还日记本的时候,他给我说:我喜欢你,很久以前才发现的。我们正式交往了,每天早晨,我累死累活的从宿舍的四楼,跑过校园,爬上教学楼的三楼,虽然总是迟到,但班主任从未发现,因为你总会带上我的书坐在楼梯口念书,等我上去的时候交给我;对我而言,最难忘的日子莫过于晚自习吧,我们一起刷题,遇到不会的,我生气,烦恼,你却总是耐心讲解,偶尔休息间我们下棋,画漫画人物,交往后的每天晚上你总会送我到宿舍楼,然后给我说:晚安,上去洗漱完早点睡,别睡太迟。我不知道喜欢一个人到底是怎样的,但我知道我很喜欢和你在一起,可能是喜欢吧。

  人们总说毕业遥遥无期,转眼之间,我们开始备战,你问我想考哪所学校,可后来我所上的那所学校不是我说的那所,而你去了我说的那所学校,毕业季,我们分手了,我很想哭,但是我忍住了,你说:认识你,挺好的,只是我接受不了异地恋。我说你只是不喜欢我而已,你没有解释,你只说了喜欢又能怎样?你不信那就算了。在你那里,曾经的温存早已烟消云散,所有的悲伤都油然而生。

  后来,就再也没联系,你放弃了我,我丢掉了你。只是偶尔间,还会想起,还会隐隐作痛。

  我只是听他们说,你又恋爱了,我微微一笑,因为我确实找不到其他的表情,只能祝福,恭喜你终究等到那个人,而我仅仅就是一个过客,还没来得及谢幕,就被刷了下去。

  除了有关你的“听说”,其余的我不在意,姐姐说:“过去的,你再怎么想,都是过去式,你这样干嘛呀?别人都开始了新的起点,你老画地为牢,会有所改变吗?不会,事实还是如此。”

  听说,有一个人很像你,我很想要靠近,那就告别懵懂,开始新的起点。

  下一次,不想再有所听说。

七、我的同桌阿森作文

  我的同桌,名叫林森,简称:阿森。我和阿森第一次见面是在幼儿园,那时候的我才5岁,阿森大我一岁。阿森性格内向,不爱说话,脸上有两个小酒窝,个子也很小。我记得每次课堂游戏阿森都会独自坐在座位上玩他的积木,我每次都很好奇,问阿森积木怎么玩,阿森都是保持沉默,继续玩他的积木。直到有一天,阿森主动找我说话,问我要不要和他一起搭积木,说他教我,我很惊讶,阿森终于和我说话了。自从那天起,我们经常一起搭积木,慢慢地,我们就成为了好朋友。

  上一年级那会,我和阿森成为了同桌,阿森每天上学都会塞给我两颗糖果,然后笑眯眯的对我说:“早啊!”,我都会把糖果带回家,然后小心翼翼地放进糖果罐里,不舍得吃。阿森学习成绩很好,特别是数学,每次考试都是年级第一,而我的成绩则一直处于中游。我从小就喜欢画画,每次上美术课老师都会夸我画得好,有次市里有比赛老师推选我参加,我拿了一等奖,这也是我唯一感到自豪的地方。

  从一年级到三年级,我和阿森都是同桌,直到四年级的时候分班,阿森被分在了(1)班,而我在(2)班,虽然不在同一班级,但阿森依然坚持每天给我送糖果,课间的时候也会找我聊天,然后中午放学了一起去食堂吃饭。最开心的事情就是和阿森一起放学回家,听阿森讲他在新班级里的事情,阿森说他交到了新朋友,当时听到阿森这样说我真替他感到开心,因为阿森性格比较内向,所以一直以来只有我这一个朋友。阿森能交到新朋友我真的很欣慰,我也很明显的能感受到阿森当时有多高兴,我们每天就这样聊着聊着就回到了各自的家。

  这样的生活直到小学毕业那天,阿森说他要去其他地方上学了,因为他爸爸被调到了其它地方工作,所以他要搬家了。我只记得他走的那天我去送他了,我把这些年存的糖果拿给了他,当做道别礼物,阿森说;“我们会再见面的。”初中的生活很不习惯,新的同学,新的老师,和新的环境都让我感到陌生,从走读生变成留宿生,每天都要早起晨跑,课程表的科目也从语数英三科变成了九科,学习上的压力也大大加深。刚开始很不习惯没有阿森的日子,每天都会往糖果罐里存放一颗糖果,看到糖果就会想到阿森,但后来因为学习的忙碌,慢慢地适应了没有阿森的存在。

  初三那年为了备战中考,同学们都是深夜挑灯在复习,那种紧张感,和老师每天说的倒计时最后一个月的感觉一模一样。每周一升国旗都会在国旗下听着老师们的发言,中考,是你们人生的一大转折点,所以在这最后几天里,希望同学们要抓紧时间,好好复习。教室总是天没亮就有同学在看书,上课也只能听到翻书的声音还有笔和纸摩擦的声音,那种场景和刚上初一时的顽皮打闹完全不一样,仿佛从稚气里增添了许多的沉稳。

  时间也一点一滴的在流逝,中考如期而至,刚进考场的我们意气风发,每做完一张试卷就如打败了一个敌人,从考场里出来的我们就像一名刚下战场的士兵,面容严肃,心里却又带有点担忧。初中的汗水就这样洒在了每一张试卷上,这样的日子停留在了毕业照里。

  暑假的时光如光速般的快,转眼间我已站在了高中的校门,今天是高一新生报到的日子,人流量很多,好不容易挤进人群中,查看了自己所在的班级,高一(8)班,然后我又快速的扫了一下,除了自己,一个熟悉的名字都没有,有点失落。提着行李的我来到了老师安排好的宿舍,怎么说呢,心里有点难过,毕竟第一次离家那么远,很不习惯。

  第一节是数学课,老师幽默式的介绍完自己,就言归正传了。同学们都很认真的在听课,只有一两个同学开了小差,我就是其中一个,毕竟上数学课的我经常这样,所以我的数学成绩,大家可想而知。要问大家上课最希望听到的一个声音,那就是下课铃声了,是的,这种能让人们瞬间精神充沛的声音,谁不喜欢呢?就这样,一周过去了。

  今天是星期一,也是开学第一次升旗,收到校服的我们都穿着它去升旗了,升旗仪式结束后,就轮到校长上台发言。校长说了什么我不记得了,我只记得,回到教室的我们,班主任就向大家宣布了一件事情,那就是有位新同学将要和大家度过接下来的日子。我趴在桌子上,似听非听,班主任说完,就叫新同学进来做自我介绍。“大家好!我叫林森,接下来的日子,请大家多多关照!”林森?听到这个名字的我条件反射性的抬起了头。林森同学,你就坐在那位女同学的旁边吧,班主任意思性的指向了我这个方向,我只见那位新同学走向了我,在我旁边坐了下来,微笑着对我说了声:“好久不见,我们,又见面了。”随后,往我桌上放了两颗糖果。

  小学毕业后的我们就再也没见过面,时隔三年后,我们又见面了,而当我再次见到阿森的时候,我竟然没有第一时间认出是阿森,阿森这三年来变化好大,个子长高了很多,小学的时候我还比阿森高出一个头的,怎么三年后的阿森,竟然高出了我两个头,现在的阿森,很阳光,也很自信,当年那个我认识的内向小男孩,不见了。我能确定没有变的是,阿森微笑时露出的那两个小酒窝,还有,给我带糖果的这个习惯。三年后再见面,我们又成为了同桌。

  有阿森在的日子,连空气都是鲜活的,就连照在身上的晨光,都比往常还要暖和。阿森说;“高中这三年,我都要当你的同桌,所以,往后的日子,请多多关照哦。”听到阿森这样说,我笑了,很真诚的笑了。我怎么也不会想到,我们还能像以前一样,一起去食堂吃饭,一起聊天,一起肆无忌惮的放声大笑,这样的感觉,真的很好,那种只要在一起就会很快乐的心情,真的很美好呢。

  高三拍毕业照的时候,阿森就站在我的身后,脸上带着笑容,不过,目光却挺留了在我身上,毕业礼物,我还是送给了阿森一罐糖过,不过这次的糖果,不是高中这三年来阿森给我的糖果,而是初中三年我每天存放的糖果。那年的我们,考上了不同的大学,分别的日子,再次降临。

  现在的我,每当想到和阿森在一起的日子,脸上总会洋溢起笑容,而让我感到最难忘望的一句话,就是阿森那句“我们还会再见面的”,似乎所有你希望的一切,都会再次遇见,以美好的方式,再次来到你身边。

八、我的追星同桌

  “追星,追星,啊!为什么老天爷要让这世上有明星,这也就算了,居然又来了一群追星的花痴,花痴就算了谁让人家明显长得帅呢。可是谁来解释连草痴也来凑热闹,你可知道明星可是男的啊?”“我心中正悲愤地吼叫,“草痴来也就算了,可为虾米我旁边坐的是草痴啊!而且还是一个追星成痴,天天嘴里呢喃着明星的顶级草痴啊!”这人正是我的同桌吗,班级里鼎鼎大名的雀斑男——阮君。

  别看他有时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追星起来一个字:狂!现在先别说这人狂,他还是个重口味追星族,追的明星可是现在十分火红的组合 ——TFboys。浩博可是他可是他们的铁粉,据我所知,他有11只有关他的笔,五本本子,了;两本写真集,10明信片。你们说他重口味不,依我看是罕见的同性恋啊! 现在来说他的狂吧。这是我从我的校园生活中体验出来的。那是一个早晨:当时我有一张王俊凯的明信片,当我着明信片递给浩博看时,之间好难剥一双小眼睛中印出了一对桃心,嘴里一直带着崇拜的语气一直在念“好帅啊!好帅啊!”语气中带着羡慕和痴迷,就差扑过来了抢了。我无语地抽了抽嘴,心中无奈极了“这货是怎么回事,用不着这么痴迷吧!不知道他知不知道他是男的,而不是女的吗!”

  大家从我这段话中是否能感觉到浩博的狂和我对阮君表示的无语可见一斑呢!“我急忙将名性片收到身后,身体向后靠似如见 一样看着阮君。我又将明信片递给姿辰看,姿辰见了抓起明信片帮王俊凯”打扮“了一下。这一幕可被某人看在眼中,顿时双目通红,双手握拳犹如一个魔鬼,将要把眼前的人徒手撕碎一般。阮君伸出双手从姿辰手中抢过明信片,一只手从包中拿出像皮擦使劲吃奶的劲在擦,可是不可用。阮君一怒之下撕了这张明信片将碎片一并扔向潘姿辰,就走出了教室。我还依旧坐在位子上悲催地在心头嚎叫着”大哥你搞清楚一些好不好,这是我的明信片而是你的有没有木,浩博你就是无可救药了!”

  我有一个追星成狂地同桌就是悲中悲啊!从此这学期注定不平凡

九、我的同桌高一作文

  陈思是我小学同学。我觉得她长得非常漂亮。瘦瘦高高的个子,大大的眼睛,瓜子脸,两条扎的高高的麻花辫子,走路一晃一晃的,很可爱。陈思给人的感觉是那种非常文静的南方女孩子,说话也总是很柔和、很好听。因此,我也很喜欢和她在一起玩。

  小时候妈妈不准我买学校门口的零食,可是学校门口的小摊子对于我们这些小孩子来说总是充满_。陈思的爸爸妈妈就常给她零花钱,她就可以去买各种各样的小零食,常常买话梅、蜂蜜棒、糖果之类的小零食,看的我真是很羡慕。不过,陈思总是很大方,她买了零食之后总是非常乐意与我们一起分享,常常在课间休息的时候,往我们嘴巴里塞一颗话梅或糖果。于是几个女孩子就挤作一团,香香甜甜地吃着糖果,临上课时再咯嘣咯嘣地把糖果咬碎。

  一天放学,陈思和我一起回家。她让我在小卖铺门口等她一会儿,她要去买软糖。五颜六色的橡皮软糖,放着玻璃罐子里,真的很漂亮。陈思买了十块,拿了几颗给我,我扔在嘴巴里,嚼起来软软的,QQ的,甜甜的,真的很好吃。于是我一直对那种橡皮糖念念不忘,回到家告诉妈妈,橡皮糖超级超级好吃的。不过,后来妈妈接我放学,路过那家商店,再买了同样的橡皮糖给我,我却再也没有吃出相同的味道,总觉得少了点什么。

  还有一次,陈思请我们去她家里玩牌。她家住在一个三层的公寓小楼里,现在已经记不清是什么样子的布局了,只记得窗明几净。她们家有着很大的玻璃窗子。她拿了一些零食来招待我们,然后教我们几个玩_的新玩法。我那会儿真是第一次听说可以这么玩牌的,真是新鲜又好奇。我嗫嚅到:可惜我不会玩呀。陈思说,没关系,我来教你,你按照我说的做就好了。于是我们几个人围城一堆,开始玩了起来,其实是很普通的游戏,但是人一多了就觉得好玩了。我们几个人玩得不亦乐乎。

  后来我转学了,陈思还送了一张她的照片给我,是那种化了妆的艺术照,她手上拿着一把小团扇,穿着古装,很漂亮。最近整理东西的时候,翻出来陈思的照片,真是感慨于过去小伙伴们纯真的友谊。

十、高二我的同桌作文

  我的同桌刘丹玲。有时候调皮可爱,招人喜欢;有时候却喜欢捉弄人,我对她恨之入骨。

  她总是喜欢让我转过头去看她,我不假思索地转过头去。一看,哇塞!吓我一大跳,刘丹玲拿着一把枪对着我,当然这不是一把真正的枪,只是刘丹玲做的手势。她有时候是这个手势,有时候又是那个手势,还有的时候喊都不喊就直接一拳飞向我,把我的小心肝儿都要吓出来了!

  刘丹玲有时候坏得像个恶魔,坏得让我想把她揍一顿;有时候又好得像个天使。她有时候好,有时候坏,完全是像两个人。

  她好的时候什么都答应我。就说昨天,我的钢笔坏了。我问刘丹玲:“刘丹玲,我可不可以借用一下你的钢笔?”刘丹玲大方地借给了我两支钢笔。我说了声:“谢谢”。她说:“没事没事,你以后也要借给我。”

  “肯定会借的。”我对她说,然后把她借给我的两支钢笔放进我的文具盒,做好课前准备。我刚放好,刘丹玲就让我看她,我想都没想转过头去。天啊!吓死我了!只见一个拳头飞向我,差点打到我的眼睛!过了几秒才反应过来,原来刘丹玲又在做恶作剧了。刘丹玲看我被她吓呆了,便放声大笑……

  瞧!这就是我的同桌,一会儿像个天使,一会儿像个恶魔,性格真是古怪,让人猜不透她。

高二我的同桌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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