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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强化疫情控制措施的通告

时间:2023-01-03 16:45:01 作者:admin 字数:3942字

  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我市疫情防控工作正处于最吃劲的关键阶段。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遏制疫情蔓延势头,保障全市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进一步强化疫情控制措施通告如下:

一、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积极主动配合社区(村)等部门工作人员的日常疫情防控工作。

  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要积极配合社区(村)等部门工作人员落实体温检测、人员登记、信息登记等疫情防控工作;要密切关注自身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要立即向社区(村)等部门报告并及时就诊;对不配合工作人员排查、隔离、救治或故意隐瞒病情、瞒报行程、拒不配合工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要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不得隐瞒或谎报病情、瞒报行程、拒不配合小区(村)等部门的疫情防控工作等情况。要切实维护好社会稳定大局、保障好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广大干部群众要主动承担起个人的社会责任,积极行动起来、团结起来共同维护好正常的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

一、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积极主动配合社区(村)等部门工作人员的日常疫情防控工作。

二、广大群众要自觉做到“五个必须”,即必须戴口罩、必须勤洗手、必须勤通风、必须勤消毒、必须少出门。

  佩戴口罩是预防病毒感染最有效的手段。外出必须戴口罩,不随意摘除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在公共场所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必须全程佩戴口罩;如需使用洗手液或香皂洗手时,必须按卫生标准进行,并注意洗手消毒。要加强个人卫生习惯养成,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集等有效防控措施要做到位。各单位、各社区(村)要严格落实通风换气、消毒清洁工作。有条件的小区(村)必须按照“一房一宅”要求做好日常清洁和消毒工作。对社区(村)“三类人员”要采取网格化管理措施进行排查。

二、广大群众要自觉做到“五个必须”,即必须戴口罩、必须勤洗手、必须勤通风、必须勤消毒、必须少出门。

三、广大群众要自觉配合做好登记排查和防控管理工作,对不如实登记情况或隐瞒不报者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要按照“谁检查、谁负责”和“谁登记、谁负责”规定要求,主动向所在社区(村)或所在单位报告登记情况,做到人人有责任、人人有权利。各单位和个人对发现在疫情期间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车辆要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或单位报告。村(居)委会和单位要督促居民在指定地点就近就便就诊、购药、就医。各级党员干部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主动排查发现人员并第一时间向所在单位报告。凡有疫情严重地区居住史、旅行史等特殊情况或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者务必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报告并主动配合接受管理。要切实加强个人防护,戴口罩、勤洗手、不串门、不聚餐以及配合公共场所人员扫码等措施。

三、广大群众要自觉配合做好登记排查和防控管理工作,对不如实登记情况或隐瞒不报者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广大群众要积极配合健康教育宣传等工作。

  要自觉配合所在村(社区)的疫情防控措施,对发现有疫情发生地区旅居史或与确诊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人员要主动向所在村(社区)报告。要配合村(社区)做好健康监测、排查登记、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医学观察等工作。社区工作人员要做好日常生活服务和心理疏导工作。对发现有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群众必须及时报告,并采取隔离措施。对隐瞒个人信息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拒不配合防控工作、阻碍疫情防控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人员和单位给予曝光,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广大群众要积极配合健康教育宣传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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