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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二年级课后服务工作计划,初二学生课外服务工作方案

时间:2022-12-09 21:35:03 作者:吴老师 字数:6733字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精神,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推动我校课后服务工作深入开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我校现有三个年级的学生近900人。现有课程包括二年级下学期开设的道德与法治、科学与技术两个课时为周一至周五,内容包括课文阅读、社会实践、技能操作和综合实践活动等;另外初二学生参加课外辅导有一定的困难,因此,根据《教育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为解决家长接送难问题,给家长提供更多休息时间和合理选择课外辅导机构等方面的建议,我校决定开展二年级下学期课外辅导。现将第二阶段校内课外辅导服务工作计划及具体内容通知如下:(1)根据我校实际状况制定本方案。(2)由各任课教师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确定校内服务内容和时间安排。

(1)各科任课教师应提前一周向班主任老师提交书面申请,提交详细情况,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申请材料提交后,各任课教师必须在3月16日前将申请资料(包括:本人及家庭详细地址、联系电话、学生姓名、性别、民族、现就读学校、家庭电话等)报送至各科任课教师处进行审核,如无异议,学校将其上报教育局。经审核后,学校将统一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教学活动并对各班予以督查。由科任老师为每个学生报两个辅导班,课时安排,分别为道德与法治、科学与技术两个课时。每节课40分钟。其中道德与法治、科学与技术由各学科任课教师轮流组织,教学安排时间和内容。其它科任课教师可根据个人情况灵活安排课时。(2)各学科任课教师必须保证两个课时的完成比例不低于50%。每个补课班每天至少完成两个课时课外辅导任务。同时,学校为每名教师购买课后服务保险(含人身意外保险)1份,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对参与课后服务的职工进行培训教育,提升职业素养;按照我校课时量的要求确定授课内容。

(1)各科任课教师应提前一周向班主任老师提交书面申请,提交详细情况,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2)各班教师要及时整理好第二阶段辅导的内容并在班会上公布,对学生提出的合理问题进行耐心细致地解答,保证学生充分参与课后教学,提高课堂质量。

  (3)各班班主任要与学生家长密切配合,定期沟通,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状况和需求。同时要认真做好课后辅导工作,引导学生与教师共同成长,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我中心建立“三查”制度,即查备课、查课时、查作业。查作业、查教案。查漏补缺,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本方案自下发之日起实施。本方案由学生家长代表委员会进行监督,具体实施由任课教师负责实施。学校将按照教育部门的要求,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努力,力争把我校课后服务这项工作落到实处,让每一位学生都能在校内享受到更优质的教育资源。让孩子快乐地成长,让家长放心的让孩子去接受好教育。使我校的师生在课后服务工作中能够得到锻炼,真正做到让广大家长满意!

(2)各班教师要及时整理好第二阶段辅导的内容并在班会上公布,对学生提出的合理问题进行耐心细致地解答,保证学生充分参与课后教学,提高课堂质量。

(3)将于4月11日下午3:00—5:30在学校操场上举行课外辅导活动,请各任课教师提前一周向学校教导处报送本班学生姓名、班级、人数等信息。

  (4)于4月10日—20日期间,将各班学生课表及各班教师教学资料和有关活动照片进行登记上报教导处。学校组织教师与辅导学生集体沟通、了解辅导内容和效果,确定课外辅导班级;班主任对所有授课老师进行审核登记,审核后将任课教师名单及上课、辅导时间通知到每个学生手中。(5)请各班班主任于4月10日前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将任课老师姓名和班级人数等信息以电子版形式发到教导处邮箱(txxyzb@vip.163.com)。并请务必在3月31日前将任课教师姓名、学校和班级等信息报送教导处。校教导处于4月11日下午3:00—5:30对各班级学生进行一次摸底,检查每位老师的学生情况。如发现个别班级人数不足要求,将会采取相应的措施。本学期结束时学校根据学生考试成绩进行合理排序,选拔优秀师资组织开展课外辅导工作。欢迎各班级参加!本学期我们要通过开展各项工作,提高我校教师的业务水平,努力使每一位任课老师都能成为业务上精彩纷呈、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富有个性与特色的优秀教师!要充分发挥学校教师专业特长,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水平,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进一步加强我校课后服务工作,让学校每一个孩子都能得到健康快乐成长和发展。现就我校相关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各班及时将本学期开展校外辅导的情况及任课教师信息上报教导处。联系人:徐涛联系人:刘婷婷电话:0773-85851189转213580365755李校长办公室教务处陈主任联系电话:0351-68211865 (节假日除外)

(3)将于4月11日下午3:00—5:30在学校操场上举行课外辅导活动,请各任课教师提前一周向学校教导处报送本班学生姓名、班级、人数等信息。

(3)各任课老师在上课前半小时通知家长做好为学生准备好课后辅导服务。

  学生有困难的,任课教师可帮助其进行学习指导。每一天可进行1次,每次2-3个小时。课后辅导时间不得超过60分钟,每天不少于2小时。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参加课后辅导人员的选择,任课老师要尊重学生的选择。(4)学校可通过聘请校外机构在校内为学生提供补课的服务。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向学生推荐或变相推荐校外培训机构提供课程或者以其他形式收取费用,不得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场所和资源。校外培训机构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不得占用国家课程或者学生家庭的学习时间进行学科类培训。严禁在职教师参与有偿补课,不得把已完成的课后延时服务转移给学生补课,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严禁以任何形式变相统一组织中小学生集体上课或上新课、补课(2)管理:各班必须严格执行管理制度,加强对校内课外辅导工作情况的监督考核,保证课后服务取得实效:在思想上、行动上与上级要求保持高度一致;学校领导、教师要认真履行责任,做到组织到位;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任课老师要加强对学生课外辅导情况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学生完成规定课程;严格执行有关要求。

(3)各任课老师在上课前半小时通知家长做好为学生准备好课后辅导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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