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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教学工作量化考核细则(教师学期绩效考核办法)

时间:2023-02-06 15:38:07 作者:吴老师 字数:2168字

  量化考核工作是学校、教师、学生三方共同完成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全面评价教师教学质量和学生学习成绩的重要手段。它是对教师教学工作的全面评价,是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有效措施。为加强和改进教师教学工作,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考核对象

  教师绩效考核对象为我校在编在岗、按规定完成考核工作量、具有正式工作经历、有正常教龄及教学业绩的教师。对已退休的语文、数学、英语及班主任等学科教师不进行考核。对新入职教师和在职的其他教师不进行考核。

一、考核对象

二、考核内容

  (一)工作内容:教学工作。(二)教学目标:课堂教学、作业批改、作业质量评价。(三)教学方法:课堂教学反思、信息技术应用。(四)教学时间。(五)教学成绩:毕业论文情况、学业成绩。

二、考核内容

三、考核内容与方法

  2.考核方法:量化考核采用平时绩效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平时绩效考核采用笔试或面试的方式进行。

三、考核内容与方法

四、考核方式

  采用量化考核的方式进行。每阶段不超过两周,以教师个人试讲和学生答辩的方式进行。其中试讲和答辩分为一个考核周期内完成,并在学期末由学校分管领导及教导处组织教师在教务处教师评审会上进行评议,并出具评议意见给教师本人和家长进行签字。

四、考核方式

五、考核结果应用

  学校将量化考核结果与教师绩效工资、职称评聘、评优评先等挂钩。教师的年度考核结果将作为其职务晋升和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对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在绩效工资分配时予以扣除;对连续两年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予以调离岗位和停发绩效工资;对考核不合格或连续三年考核不合格但尚未办理调动手续和提拔重用的,给予一年之内不能提拔重用的行政处理。

五、考核结果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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