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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性岗位表格电子版,公益就业申请表

时间:2022-12-19 02:20:02 作者:admin 字数:2476字

  公益就业申请表

申请人姓名:

身份证号:

家庭成员情况:

申请人婚姻状况及就业状态。

主要就业城市。

1、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以县级以上(含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供的信息为准,如信息不准确或提供有误,请及时与本人所在社区、村委会联系。

  2、申请时应填写的信息:

(1)家庭成员情况:包括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的姓名、性别、年龄和身份证号。

(2)户籍和常住地情况:包括家庭住址、姓名;

(3)婚姻状况:包括配偶和子女的户口状况;

(4)就业状态:包括从事个体经营或其他就业方式。

3、提供材料内容和格式:请申请人本人提供,单位或街道劳动保障工作机构(或社区)将相关信息提供给社区工作人员并由相关部门核实。

4、劳动保障部门审核意见及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三份。

1、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以县级以上(含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供的信息为准,如信息不准确或提供有误,请及时与本人所在社区、村委会联系。

2、本《申请表》由本人填写后到户籍所在地社区、村委会进行确认。

  社区、村委会确认后,由本人填写。对家庭成员情况有异议的,需由本人签字。

一式三份,社区留存一份(需与本人身份证件、户口簿进行核对),并将原件交与县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存档。

县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2、本《申请表》由本人填写后到户籍所在地社区、村委会进行确认。

3、本《申请表》一式三份(其中两份必须加盖公章),由社区居委会负责收取,并报街道办事处审查,并将有关材料送至街道公共就业服务中心进行初审,于10个工作日内将通过初审的《申请表》送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进行复审。

  街道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初审合格后,于10个工作日内将《申请表》送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复审。

4、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复审合格后,由街道公共就业服务中心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发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5、未通过复审的申请人按规定重新申请认定公益性岗位。

6、未通过认定的,则视为放弃认定补贴资格。

7、凡违反本《管理办法》规定情形的,一经发现,将取消申请补贴资格;已经享受公益性岗位政策的人员,也将按照规定予以清退并重新予以公益性岗位补贴。

8、凡在上述时间内没有成功认定公益性岗位待遇条件或虽通过认定但已终止享受政策的人员取消其享受公益岗位补贴待遇。

3、本《申请表》一式三份(其中两份必须加盖公章),由社区居委会负责收取,并报街道办事处审查,并将有关材料送至街道公共就业服务中心进行初审,于10个工作日内将通过初审的《申请表》送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进行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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